今年5月,成都市出臺被稱為“成都新十條”的《促進國內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轉移轉化若干政策》,深入推進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分配權改革,在全國率先提出支持在蓉高校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著力破除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固有“枷鎖”。
為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活力,在12月13日召開的“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加快建設西部科技中心”新聞發布會上(點擊查看新聞發布會實錄),“成都新十條”“成都人才新政十條”的重要配套政策——《關于支持在蓉高校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成都市與在蓉高校院所協同引進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實施辦法(暫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發布,解決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新核心動力和強化產學研協同創新人才支持兩個關鍵環節。
據了解,《實施意見》提出“既有科技成果也可申請變更知識產權所有人,分割確權后個人所占比例不低于七成”,進一步為高校院所科技創新人員“松綁”。而《實施辦法》則提出,形成“市校企”三方合力,加大對高層次人才引進的力度,重點面向海內外知名高校院所和世界500強企業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其中,入選“成都人才計劃”頂尖創新創業團隊的最高將獲得500萬元創新創業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