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業貫穿一二三產業,銜接生產與消費,涉及領域廣、發展潛力大、帶動作用強。推動物流降本增效對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提升國民經濟整體運行效率具有重要意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決策部署,為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著力營造物流業良好發展環境,提升物流業發展水平,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物流運營主體活力
(一)優化道路運輸通行管理。2017年年內實現跨省大件運輸并聯許可全國聯網,由起運地省份統一受理,沿途省份限時并聯審批,一地辦證、全線通行。參照國際規則,優化部分低危氣體道路運輸管理,促進安全便利運輸。(交通運輸部負責)完善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政策,統籌優化交通安全和通行管控措施。鼓勵商貿、物流企業協同開展共同配送、夜間配送。(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負責)
(二)規范公路貨運執法行為。推動依托公路超限檢測站,由交通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單獨實施處罰記分的治超聯合執法模式常態化、制度化,避免重復罰款,并盡快制定可操作的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強化督促落實。原則上所有對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現場檢查處罰一律引導至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公路超限檢測站進行,貨車應主動配合進站接受檢查。各地公路超限檢測站設置要科學合理,符合治理工作實際。(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公路貨運罰款按照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的有關規定繳入國庫,落實罰繳分離。(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依據法律法規,抓緊制定公路貨運處罰事項清單,明確處罰標準并向社會公布。嚴格落實重點貨運源頭監管、“一超四罰”依法追責、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勸返等措施。嚴格貨運車輛執法程序,執法人員現場執法時須持合法證件和執法監督設備。(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各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公路貨運執法財政經費保障機制。(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完善全國公路執法監督舉報平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
(三)完善道路貨運證照考核和車輛相關檢驗檢測制度。進一步完善道路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與信用管理制度,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違法失信計分與處理,積極推進年審結果簽注網上辦理和網上查詢,在部分省份探索實行車輛道路運輸證異地年審。(交通運輸部負責)2017年年內將貨運車輛年檢(安全技術檢驗)和年審(綜合性能檢測)依據法律法規進行合并,并允許普通道路貨運車輛異地辦理,減輕檢驗檢測費用負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會同質檢總局負責)
(四)精簡快遞企業分支機構、末端網點備案手續。指導地方開展快遞領域工商登記“一照多址”改革。(工商總局、國家郵政局負責)進一步簡化快遞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備案手續,完善末端網點備案制度。嚴格落實快遞業務員職業技能確認與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脫鉤政策。(國家郵政局負責)
(五)深化貨運通關改革。2017年年內實現全國通關一體化,將貨物通關時間壓縮三分之一。加快制定和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實現一點接入、共享共用、免費申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負責)
二、加大降稅清費力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六)完善物流領域相關稅收政策。結合增值稅立法,統籌研究統一物流各環節增值稅稅率。加大工作力度,2017年年內完善交通運輸業個體納稅人異地代開增值稅發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
(七)科學合理確定車輛通行收費水平。選擇部分高速公路開展分時段差異化收費試點。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對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非現金支付卡并符合相關要求的貨運車輛給予適當通行費優惠。嚴格做好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四省(區)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工作。落實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做好收費公路通行費營改增相關工作。2017年年內出臺完善收費公路通行費營改增工作實施方案,年底前建成全國統一的收費公路通行費發票服務平臺,完成部、省兩級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改造,推進稅務系統與公路收費系統對接,依托平臺開具高速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財政部負責)
(九)加強物流領域收費清理。開展物流領域收費專項檢查,著力解決“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負責)全面嚴格落實取消營運車輛二級維護強制性檢測政策。(交通運輸部負責)完善港口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拖輪計費方式,修訂發布《港口收費計費辦法》。(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清理規范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雜費、專用線代運營代維護費用、企業自備車檢修費用等,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費、專用線產權或經營單位收費、與鐵路運輸密切相關的短駁等兩端收費。(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建設,提升物流綜合服務能力
(十)加強對物流發展的規劃和用地支持。研究制定指導意見,進一步發揮城鄉規劃對物流業發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中綜合考慮物流發展用地,統籌安排物流及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選址和布局,在綜合交通樞紐、產業集聚區等物流集散地布局和完善一批物流園區、配送中心等,確保規劃和物流用地落實,禁止隨意變更。對納入國家和省級示范的物流園區新增物流倉儲用地給予重點保障。鼓勵通過“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方式向物流企業供應土地。對利用工業企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建設物流設施或提供物流服務,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租賃的,經批準可采取協議方式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各地要研究建立重點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