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時代新特征,探索工作新規律,開創事業新局面。黨的十八大以來,省人大常委會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在“一府兩院”的積極支持配合下,牢固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為全省改革發展穩定和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積極的努力。
地方立法——為改革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是人大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幾年來,常委會以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為目標,不斷強化科學立法,在加強人大立法主導作用、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作用、完善科學立法體制機制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
在工作中,突出重點領域、重大改革、重要民生立法,并注重體現吉林特色,共制定、修訂、批準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121件。如《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在全國較早確定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為我省人口長期均衡增長提供了法律依據;《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正在制定中,這是在沒有國家上位法的情況下,我省開展的創制性立法,并與吉林大學合作,首次采取了委托立法的方式。
圍繞省委實施“三大攻堅戰”,扎實開展地方性法規的“全面清理、對照盤點、填補空白”工作,對1981年以來現行有效的192部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梳理,該改則改、該廢則廢、該立則立,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
今年9月8日至9日,第二十二次全國地方立法研討會議在我省召開,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房俐以強化科學立法觀念、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為內容作了重點發言。我省書面交流了黑土地保護、禁獵決定等4個專項立法工作經驗。
強化監督——推動吉林新一輪振興發展
剛剛結束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專題詢問,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向省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面對面詢問。這已經是本屆常委會開展的第3次專題詢問。省人大常委會及時總結有效做法,制定了專題詢問制度。這是常委會強化監督職能、不斷增強監督工作實效的一個直接寫照。
作為人大的一項重要職能,幾年來,常委會在依法監督中突出落實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突出服務吉林新一輪全面振興,突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圍繞“三大板塊”協調發展、促進就業、食品安全、生態保護等開展視察檢查調查80次;圍繞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新農村建設、農民收入、司法體制改革等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61項。
為促進省委重大決策的落實和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加強對新型支柱產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民營經濟、西部地區河湖連通工程等重點工作的監督;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常委會多位副主任帶隊進行執法檢查并作執法檢查報告;依法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對省政府承諾的民生實事落實情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民族工作、社區矯正等重點工作的監督,促進民生改善和社會治理;強化預算審查監督,本屆以來陸續將政府所有組成部門預算都實行單獨審查,將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納入審查批準程序,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開展專項審查。
依法決定、選舉任免——實現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志
以實現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為核心,依法做好決定重大事項和選舉任免工作。幾年來,常委會圍繞依法治省、發展民營經濟等作出決議、決定19項,及時將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和人民意愿。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及時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決議;為提高林區司法保障能力,決定批準在長春和延邊設立林業法院、林業檢察院,納入統一司法體系。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人大依法選舉任免干部有機統一,圓滿完成歷次人代會選舉任務,上次省委人大工作會議以來,常委會共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052人次。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規范宣誓程序,增強選舉任命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使選舉任命人員深刻認識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
暢通民意——促進人大代表更好履職
做好代表工作,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各級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重點。幾年來,省人大常委會以凝聚吉林全面振興力量為重點,充分發揮全省5萬多名各級人大代表立足基層、貼近實際,置身于人民群眾之中、對社情民意了解最直接的獨特優勢,暢通社情民意表達渠道。
加強常委會與代表聯系、加強代表與群眾聯系、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推進代表工作不斷創新發展。目前全省9個市(州)并所屬縣區的344個街道,已有338個街道設置了人大工委,14個開發區設置了代表聯絡機構,681個社區、972個村設置了代表之家。普遍開展了代表集中接待、走訪選民、向選民述職等活動,推動代表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其中,遼源市人大常委會開展的“三走進”:人大代表走進社區、走進農村、走進企業活動,四平市人大常委會開展的“三進兩聯”:人大代表進村屯、進社區、進企業、聯系基層、聯系群眾活動,延吉市人大常委會設立“代表服務中心”等做法,具有創新性,豐富了代表工作內容,促進了代表依法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