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建設“中國種業硅谷”政策10條》對外發布,力圖從如何吸引國內外種業總部集聚、培育種業平臺、引進產業領軍人才、品種創新和成果轉化等10個方面出發,打造一條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相互交織、互為支撐的政策鏈。
《政策10條》明確,中央企業、上市企業中的生物育種企業以及世界種業十強、國內種業十強在“中國種業硅谷”核心區設立總部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總部、分支機構、研發中心等,按企業規模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新批準組建、落戶在“中國種業硅谷”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最高200萬元的配套支持。
打造種業高地,關鍵要打造種業領軍人才高地。《政策10條》明確,對于種業企業引進的國際頂尖人才、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省市級產業領軍人才,園區將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值得關注的是,對長沙市產業發展有重大貢獻、能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產業領軍人才及團隊,最高將得到1億元項目資助。此外,人才攜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在“中國種業硅谷”實施轉化和產業化,可獲得最高300萬元的資助。入駐企業通過國家或湖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的水稻品種,將獲得最高10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