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是我市金融改革十分重要的五年,也是成效顯著的五年。五年來,湛江市金融規模日益壯大,金融生態環境日趨完善,金融服務水平及產品創新不斷提高,金融業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明顯增強,有效支持了我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一、金融業總體發展較快,金融規模不斷增大
“十二五”時期,湛江金融業總體保持較快發展,在經濟中的地位穩步提升。2015年湛江市金融業增加值64.61億元,“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長率達23.91%,高于全省同期年均增速7.26個百分點;金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2.71%,比“十一五”期末提高了1.13個百分點。截至“十二五”期末,湛江市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為2684.61億元,“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速11.39%;各項貸款余額為1568.76億元,“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速16.82%;存貸比58.44%,比2010年末提高了12.37個百分點。
二、金融主體強勢進駐,金融機構不斷壯大
截至“十二五”期末,湛江市共有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金融機構88家、營業網點數807個,金融從業人員2.7萬人。其中,銀行機構24家,比2010年末增加7家,包括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東亞銀行、匯豐銀行等銀行紛紛入駐湛江;證券機構20家,比2010年末增加7家,2015年全市證券交易額9088億元,是2010年的5.76倍;保險機構40家,比2010年末增加18家,2015年全市保費收入71億元,是2010年的2.29倍;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分別為2.98%和985元/人,分別比2010年提高了0.77個百分點和542元/人。
三、普惠金融發展落到實處,城鄉金融協調發展加快推進
“十二五”時期,湛江緊緊抓住國家賦予創建“統籌城鄉發展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的契機,加快推進城鄉金融協調發展,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及支付環境不斷完善。“十二五”期末基本金融服務已覆蓋了全部行政村,全市共設立2442個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為農戶提供財政補貼發放、存取款等金融服務,惠及60萬農戶。農村地區共開設銀行營業網點467個,網點密度為0.78家/萬人,比“十一五”期末提高了0.13家/萬人;布放ATM自助設備1018臺,實現84個鄉鎮的金融自助服務設施全覆蓋。全市農戶貸款余額150.06億元,是“十一五”期末的1.81倍。信用環境建設深入推進,“十二五”期間湛江市及5個縣域全部掛牌成立了征信中心,共收錄貸款企業信息2.7萬戶、個人信貸賬戶信息254.93萬個,為6341戶中小企業建立了信用檔案。
四、推進改革創新,資本市場發展取得新發展
2015年末,湛江共有上市企業2家、擬上市和上市后備企業12家,19家企業分別在上海股權交易托管中心、廣州股權交易中心、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4家企業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融資工具。“十二五”時期,湛江企業通過定向增發在股票市場融資13.93億元;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通過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方式累計融資76億元,比“十一五”期間增加了66億元。轄區資本市場取得了較快的發展。
五、將商業保險引入社會醫保體系,創建全民醫保湛江模式
“十二五”時期,湛江市累計賠付支出21.38億元;其中人身險賠付支出11.52億元,財產險賠付支出9.86億元,有效為湛江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同時,“十二五”期間湛江市抓住我國保險業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機,將保險業納入服務業發展重點規劃,大力促進保險服務模式和產品創新,開創并積極發展全民醫保“湛江模式”,2015年末全市城鄉居民參加醫療保險人數665.59萬人,參保率達98.81%。
六、外匯管理簡政放權,提高企業貿易投資便利化
“十二五”時期,積極推進外匯管理實施多項改革,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取消核銷制度,全面降低企業成本,對進出口企業給予最大程度的政策便利;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推進簡政放權,簡化單證審核;直接投資外匯管理進一步簡化和改進,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愿結匯,大大縮短直接投資業務辦理時間。積極推廣跨境人民幣結算及融資業務,2015年末湛江地區已辦理人民幣結算金額共計547.95億元,與105個國家和地區建立跨境人民幣業務關系,轄內成立三個跨境人民幣資金池,為跨國企業集團打通境內、境外融資渠道,有效提升企業資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