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陜西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實施方案》(陜人社辦發〔2016〕23號)、《關于下達2016年陜西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陜人社函〔2016〕496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基層崗位需求情況,決定對我市農村中小學、幼兒園、鄉鎮衛生院、基層農技站、水利管理站、林業站、畜牧站及其他農村基層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F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陜西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條件,年齡在1986年7月1日至1998年10月25日期間出生的2016年應屆及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主要以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為主。醫學影像、醫學檢驗、藥學、護理、畜牧獸醫、學前教育等6個專業可放寬至大專學歷。具體崗位所需招聘對象資格條件按招聘崗位需求一覽表中的要求確定(詳見附件)。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報考教師崗位的師范類考生須取得教師資格證;
6.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適合崗位要求的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的其他具體資格條件按附表崗位要求為準,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依照國家教育部專業目錄為準。
(三)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2.因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振興計劃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未畢業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