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市科技局了解到,為鼓勵高層次創新型人才促進江門產業發展或到江門創辦科技型小微企業,江門將出臺新的獎勵辦法,目前該辦法正征求公眾意見。
據了解,該辦法中提到的創新型人才促進產業發展獎勵的適用對象為《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評定辦法》確定的高層次人才,且在符合江門產業規劃的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高端服務業等現代產業體系領域的企業中從事管理與技術創新等方面的工作,個人在江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達1年以上,最近1年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達20萬元以上的人員。符合條件的將按其本人最近1年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額度給予階梯式創新獎勵金,最高可獲50萬元(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在250萬元及250萬元以上)。
同時,創新型人才創辦科技型小微企業資助的適用對象則為經認定或評定為高層次人才的博士、博士后或留學歸國人員所創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或成功轉型為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企業,且該企業已列入《江門市科技型小微企業名錄》。最終,符合條件并通過審核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可獲得20萬元的獎勵金,按2:3:5的比例分3年撥付。期間,該企業必須通過年度考核后方可獲得該年的獎勵。年度考核由該企業所在地科技部門組織實施,重點考核企業的成長、吸納就業、研發投入、知識產權等方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