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日前通過了修改旅游法的決定。今后,領隊證審批將被取消,正式退出旅游行業歷史舞臺,對此我市各界人士都有怎樣的看法?記者倪敏的報道:
記者注意到,這是旅游法實施3年來首次進行修改,此次修改集中在“領隊證”上。據了解,20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沒有專職領隊。2000年,國家旅游局全面實行領隊制度。在過去一段時間,甚至不需要有導游證也可以辦理領隊證。但2013年旅游法出臺后,領隊證的申領程序被嚴格固定下來。普通出境游領隊證需要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導游證的人士在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后,帶團滿90個工作日,由旅行社向市旅游局遞交申請,經過旅游部門的資格審核后,進行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再由旅游部門審核、發證。市旅游局質量管理處處長徐秀華說,新規了取消領隊資格審批:
領隊證原來是考的,今年開始不是考試了,省旅游局發了通知,申領,但申領之后有條件的,他有學歷要求,取得導游資格證3年以上,要與出境游組團社簽訂正式員工,還有語言方面的要求。等于說,出境游組團社的員工都可以,現在不是考試,而是申報制度。
對于新規的出臺,南通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經理陸士沖表示非常歡迎:
很多大的旅行社在領隊證沒有取消之前是蠻困擾的。一是領隊遠遠不足,國內沒那么多領隊,即使有這么多領隊,領隊必須要提供名單表跟游客一起簽證,很麻煩,所以他就用臺灣領隊。臺灣領隊有臺灣護照,到歐美國家不需要簽證,買了機票就去了。現在國家旅游家取消領隊證,就不存在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