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獵頭公司-企業人力資源制度執行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1)人力資源制度不合理
有不少人力資源管理者在制訂制度時,沒有考慮到工作實際,“跟著感覺走”、“眼高手低”,在沒有充分調研分析、對企業人力資源現狀的理解和對企業人力資源發展的前瞻性把握不夠、照搬照抄上級制度等前提下制定出臺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這些制度本身設計和流程就不夠科學,不夠具體明確,缺乏可操作性。不科學、不合理、不具體、操作性差的人力資源制度在執行時必將引起員工的抵觸,進而會產生對于制度的過于頻繁的修改-執行-修改,使企業的人力資源制度逐漸失去權威性,員工更會無所適從,并逐漸產生對人力資源制度和管理的困惑。
(2)企業文化與新人力資源制度沖突較大
對某項具體人力資源工作來說,也許管理流程是合理的,出臺的制度也是科學的,但不能適應企業現狀。因為企業有自身的業務組織和運營特點,決定了企業對人力資源組織的方法和對人力資源管理的手段,企業固有的行事風格、價值觀等對新制度的制訂和執行,也起著范圍介定的作用,如果出臺的人力資源新制度大大超越原有文化,會產生災難性的后果——員工離職、企業權利斗爭、消極怠工、效益滑坡、安全事故頻發等一系列連鎖反應。
(3)人力資源制度違法或損害職工利益
管理者在制定人力資源制度的時候,沒有對制度涉及到的有關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出臺的人力資源制度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導致制度難以執行,同時也增加了企業的法律風險。另外,企業制定和出臺各項人力資源制度時,絕大部分會涉及到員工利益的調整,如果在出臺制度前沒有對員工利益調整的幅度和員工的接受程度進行科學合理的測算和評估,對員工利益調整較大的人力資源制度勢必會受到員工的抵觸。
(4)人力資源制度體系過于龐大難以執行
不少企業在構建人力資源制度體系時,過分追求先進性、科學性,構建的制度體系太煩瑣復雜,試圖一下改革到位,以最先進的方法進行人力資源管理。此類型的人力資源制度體系推行周期過長且操作繁瑣,難以在短期內取得效果,這將影響到人力資源管理在企業管理者和普通員工心目中的形象,會對制度進一步推進帶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