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的作用是硬而不僵、活而不亂,環境寬松可以,但可以隨時監管任何角落,嚴而不束、能任意抽查了解情況。目前多數大型企業采用西方的管琿模式,采取嚴管重罰、高薪嚴管的制度,但是忽略了制度本身的意義是催人奮進的動力、相互協調配合工作的依據,而非是束縛人的工具。管理的目的是,上下順暢、前后貫通、左右銜接,絕不是“管住”、條塊分割及各自為政。但是國內的多數企業管理制度還很不科學,導致企業的層級管理程序復雜、手續煩瑣、辦事效率低下、人浮于事,出現制度壓人、權力治人、爭權損人、奪利毀人的混亂局面,哪個企業敢說自己的企業不存在這些現象呢?
管理制度是企業所有員工共同遵守的條例,不分資歷深淺與職務高低,必須一視同仁。國內的企業總是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管理出發的宗旨是對事不對人,其實永遠都是對人不對事,同樣的事情張三可以輕松過關而李四就要嚴厲處罰。管理制度不應該搞一刀切,可以有變通、但絕不是因人而“量刑”。企業應該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治理國家都采取靈活多變的管理制度,分為中央統一管理制度下的直轄市模式、省級模式、自治區模式、一國兩治模式還有計劃單列市模式等等。國家如此企業更應該采取靈活的管理模式,例如企業內部員工的管理制度與企業外部管理制度要分開各有差異,我本人認為管琿制度要有三種選擇,例如完全按照制度執行或者有條件遵循制度與不遵循管理制度,就是說管理制度有三個選擇,你只要符合這三個選擇都可以視為遵守制度,即為人性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