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市住建局獲悉,《溫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試行)》已經市人才辦和市住建局審議通過。配售人才住房原則上每年組織實施兩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配售人才住房公告將在“溫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網”、“溫州人才云平臺”和同級人才、住建部門網站上進行發布,具體程序分為申請申報、審核公示、搖號選房、簽訂合同、權屬登記。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10年內,實行產權行政限制;滿10年的,購房人可申請解除產權行政限制。
配租人才住房實行“集中受理+常態化受理”相結合。其中,“集中受理”一般采用發布公告方式實施,具體時間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常態化受理”原則上ABCDE類人才實行“隨時受理即時審批”制度,大學本科畢業生等其他符合條件人才實行“隨時受理定期審批”制度。
售價方面,配售的人才住房,屬商品房項目配建的,由房開企業按照商品房銷售價格定價流程辦理,報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屬存量房源的,由人才住房產權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住建部門會同發改、財政和產權單位等部門根據評估價對售價進行核定。
配租的人才住房租金價格,統一為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評估價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