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政府制定出臺了《溫州市鹿城區促進律師行業發展實施辦法》(溫鹿政發〔2020〕9號),現將該政策出臺的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和依據
為扶持全區律師行業,做大做強律師事務所,推進律師行業“三名工程”實施,促進律師行業良性健康發展,從而深入推進依法治區、加快法治鹿城建設,區政府制定出臺了該政策。該政策的制定依據包括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0〕30號)、《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以及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18〕14號)和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律師行業實施“名所名品名律師”培育工程的意見》(浙司〔2016〕45號)等規定。
二、主要舉措和亮點
該政策主要分總體要求、發展目標、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推進律師行業穩步發展、持續優化律師執業環境、附則共六章,主要舉措和亮點內容包括:
(一)鼓勵引進品牌律師事務所
1.遷入總部。國家級、省級優秀律師事務所將總部機構遷入我區的,分別給予該所補助120萬元、100萬元。
2.設立分所。國家級、省級優秀律師事務所在我區設立30人以上分所,分別給予分所補助50萬元、30萬元。
(二)鼓勵律師事務所做大做強
1.經營性獎勵。律師事務所當年營業收入達10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當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每增加300萬元,追加獎勵5萬元。
2.榮譽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優秀律師事務所等榮譽稱號的律師事務所,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
3.實現產業集聚效應。區政府優先考慮適合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規劃地塊,用以打造律師大樓。倡導律師事務所規模化發展,鼓勵律師事務所整合兼并,當年合并后執業律師人數達到40人以上的律師事務所,獎勵10萬元。
(三)加大律師人才培養和儲備力度
1.加強律師人才培養。在我區實習并獲得執業證的律師,給予每人補助0.5萬元。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晉升為一級律師的,獎勵10萬元;獲評專業領域帶頭人的,獎勵1萬元;獲評國家級、省級優秀律師榮譽稱號的,分別獎勵1萬元、0.5萬元。
遴選1-3名社會律師到政府部門掛職鍛煉,給予每人每年補助10-15萬元。
2.鼓勵律師人才引進。律師事務所引進一級、二級(或博士、碩士學位)的執業律師,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引進專業領域帶頭人的執業律師,獎勵2萬元;引進國家級、省級優秀律師,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
在學前和小學階段,一級律師、二級律師和取得博士學位的律師,獎勵該人才子女公辦起始入學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