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才工作領導辦公室獲悉,為推動天津市經濟社會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日前天津市發布《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今年將進一步加大集聚人才工作力度,完善人才引進服務政策體系,采取多項舉措廣泛吸引人才來津。
該實施意見共9個方面、29條,將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理順政府、市場和用人主體“三個關系”,該意見的發布也是圍繞天津城市戰略定位,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的重大舉措。
該實施意見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天津市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基本形成與“一基地三區”戰略定位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業創新中心相適應的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確立人才國際競爭比較優勢,使天津成為各類人才實現夢想的首選港灣,全國領先、國際知名的創新之城、創業之地。
根據該實施意見,天津市將全面落實國有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向用人主體下放“四權”,即用人單位可以自主實施招錄計劃,自主決定聘任對象崗位、級別和職務,自主決定分配標準和形式,依法自主決定對聘用對象解除和終止聘用關系等。同時,創新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逐步實行備案制管理。
在引進海外人才智力方面,支持濱海新區建立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加強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園和海外創新成果孵化中心建設,創新網絡招聘、海外招聘、以才薦才等形式,對接引進高層次海外人才。為海外人才提供居留工作便利,允許外籍高層次人才在抵達口岸后申請R字簽證,不受年齡限制,申請2至5年有效期工作證件和居留許可。允許從天津市高等院校或國外知名高等院校畢業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在津工作或創業的外國應屆畢業生,直接申辦工作和居留證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