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東北地區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范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布長春等13個城市為東北地區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范城市。
《通知》要求,要通過實施結構性改革創新舉措,深入推進東北地區民營經濟發展改革,健全和完善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推動建立“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各示范城市應結合本地發展實際,努力突破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探索形成具有東北地區區域特色的民營經濟發展新模式。其中,長春市被確定重點在政策環境、創新環境建設及促進民營經濟轉型升級領域開展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