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意見》,涉及扶持創新型初創企業等36條具體內容,扶持力度及政策創新性均實現較大突破,為寧波市科技創新工作作出全面性、綜合性的政策保障,推動寧波市科技創新實現跨越發展,率先邁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前列。
《意見》首次提出,推動以寧波國家高新區為核心載體的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建設,優先支持高端創新要素在寧波國家高新區集聚;打造“一帶兩灣”,建設區域創新高地,著力加速創新資源集聚,為企業和高校院所創新提供動力支撐。
在培育創新型企業群體及眾創空間等創新孵化載體建設方面,《意見》首次提出在寧波市啟動技術先進服務企業認定,對通過認定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意見》明確,支持企業在內部建立對外開放的創客工場等公共平臺,視同為眾創空間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同時,面向生物醫藥、新材料、智能制造等細分領域培育發展專業化眾創空間和公共研發平臺,給予相應的資金補助。為鼓勵盤活商業用房、閑置廠房等資源,政策創新性地規定了在一定條件下,創業場所使用的高標準廠房可以按幢、層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轉讓。
在研發機構等創新載體建設方面,《意見》首次提出,對建有縣級以上企業工程(技術)中心和獲得各級體現企業創新能力稱號的,依據其年度研發投入,給予普惠性獎勵。同時,對經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產業技術研究院、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載體進行持續較大力度的支持。
在重大科技專項組織實施方面,《意見》提出,探索試行“創新團隊協同”、“優勢企業主導”、“產業聯盟協作”、“研發實體制”等重大科技專項組織實施模式,在高端精細化工、新型磁性材料與器件、高端金屬材料等領域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專項。
在自主創新產品推廣應用方面,《意見》首次提出,對企業首批(次)購買推薦目錄內的自主創新產品,給予用戶方或者供給方不超過2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同時,以保費配套形式鼓勵自主創新產品生產制造及進一步推廣應用。
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方面,《意見》明確提出,放寬科技成果的使用、處置和收益權,賦予項目承擔單位、科研人員合理合法使用、處置科技成果及享受收益分配的權利。鼓勵企事業單位以股權、期權和分紅激勵形式對科技人員進行獎勵等。
據悉,《意見》中還明確提出了實行科技保險雙向補貼機制推動科技保險創新、建立科技人員雙向流動機制、健全科技人才分類考核評價機制、完善科技項目經費使用管理等創新政策內容,進一步破除創新創業壁壘,優化全市創新創業生態,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