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跨境電商行業的快速發展,“海外倉”的概念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全國政協委員、廈門海事法院院長夏先鵬也一直在關注著這一話題,在昨日記者連線采訪中,他表示,今年將就促進“海外倉”模式創新發展提交相關提案。
“‘海外倉’初期投入較大,大多為實力較強的大企業所建,眾多中小企業尚無能力自建‘海外倉’。此外,‘海外倉’人力成本高、流動性大,團隊建設難度較大,也制約了‘海外倉’的建設運營。”夏先鵬說,我國電商出口產品通過“海外倉”模式,實現了價格和時間的優勢。但由于外國對我國電商出口商品在清關、稅法、質量等方面監管日趨嚴格,“海外倉”面臨的國外政策風險也日趨增加。
為此,夏先鵬建議,應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把“海外倉”建設納入外貿轉型升級支持范圍,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在國家與地區間貿易商洽活動中,加強磋商,出臺針對性雙邊協定與條約,為企業建立“海外倉”提供法律保障。加強風險預警與信息互動,通過商務管理部門的資訊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專門的信息引導及預警,減小貿易風險。
對于企業建立“海外倉”所需要的各種材料、資格認證等,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支持,同時提供通關、減免審批手續等政策便利。積極研究出臺“海外倉”建設工作推進方案,鼓勵金融機構對企業建立“海外倉”提供更多低利率的融資支持;同時落實補助政策,為“海外倉”提供風險擔保、設立風險基金等。
此外,要努力構建“海外倉”引才機制,可發揮駐外機構和商協會的資源優勢,培養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幫助中國企業了解和處理當地法律、稅務、用工等方面的問題。還可推動中小企業和“海外倉”所在國當地的企業合資合作,或者以服務外包方式建立“海外倉”,“海外倉”的業務主要交由境外合作方經營和管理,同時積極為建立“海外倉”相應的配套體系如海外運營等搭建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