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內外緊缺高端人才來渝工作最高可獲得200萬的定額獎勵,且免個人所得稅。市人社局昨日稱,我市出臺引進海內外英才的“鴻雁計劃”,適用于我市現有企業引進或者來渝創辦科技型企業(包括法人化研發機構)的直接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研發類科技人才。
“鴻雁計劃”入選人才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意識、先進的管理理念或創新創業能力。原則上應有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機構、世界500強企業學習或工作經歷。原則上應與引進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者與引進區縣簽訂3年及以上的落戶協議。
“引進人才的用人單位或園區在人才來渝工作滿1年后,可以向單位納稅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人才獎勵申請,并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兌現獎勵。”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入選人才分為ABC三類。
A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稅額度的2倍或定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B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稅額度的1.5倍或定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C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稅額度的1.2倍或定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獎勵資金分3年發放,其中第一年發放獎勵資金的40%,第二年發放獎勵資金的35%,第三年發放獎勵資金的25%。
以上獎勵作為市政府獎勵,依法免征個稅。同時,對于引進人才,我市還將提供創業、居留簽證、落戶、配偶子女就業、醫療服務、子女入學(托)等“一站式”服務平臺,在這些方面都可以享受優先服務。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在入選人才3年政策兌現期內,相關單位和部門將對其在崗履職、個稅繳納、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年度核查,并對其工作成效進行聯合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如果評估結果為差或因離職、工作調動等原因不再能履行職責,將終止其享受“鴻雁計劃”待遇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