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政府近日出臺《關于支持全國雙創示范基地建設的實施意見》,市級財政每年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支持雙創示范基地建設。
《實施意見》提出:到2018年,該市將新設立20支以上各類雙創基金,基金管理規模100億元以上;發展創客空間和孵化器40個,各類孵化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各類創業服務機構50家以上,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和公共研發服務平臺覆蓋主導產業領域;雙創基地將匯聚各類創業創新人才2萬名以上。
《實施意見》規定,對雙創示范基地內的產業化項目,被評選為示范性項目的,按總投資額20%給予補助。對獲得國家、省各類雙創獎補的項目,市財政按照獲取獎補資金的20%給予配套。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工程 (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公共技術研發設計中心等,分別給予500萬和200萬獎勵。對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平臺,驗收合格并投入運行后,給予設備投資額20%資金支持。對舉辦創新創業大賽、投資路演、創業沙龍、創業培訓、創新型企業家培訓等活動的主辦單位或組織者,按活動支出的50%補助。雙創基地內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 取得核心技術研發成果的,給予研發經費10%的補助。為雙創企業提供基金支持的基金投資機構,市財政按照引導基金實際投資額的3%給予風險補助,每家創業投資機構年度累計補助額度最高可達500萬元。
此外,作為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出臺的《關于建設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若干政策(試行)》,力度更大。對在合理工期內投產的雙創項目,給予投資額的5%、最高可達1000萬元補貼。金融機構在該區設立科技金融服務事業部或科技支行,給予200萬至1000萬元獎補。圍繞主導產業,該區將加快引進培育一批產業領軍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產業扶持資金,并提供住房或購房、房租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