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前出臺《臺灣優秀人才來閩創業創新支持實施辦法(試行)》規定,臺灣優秀人才來閩創業創新,可在創業啟動、引進聘用和實習實訓等三方面獲得支持。創業啟動支持分為重點創業項目、優秀創業項目兩類,經評審確認后,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創業資金支持。創業支持資金主要用于創業啟動、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和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等。引進聘用支持,支持用人單位自主引進臺灣優秀人才。對用人單位支付給新聘臺灣人才年薪達到所在設區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的,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按用人單位所支付年薪25%、最高12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補助,同一人才補助累計不超過5年;對用人單位接收取得臺灣碩士以上學歷、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及福建認可的高級技師資格的人才就業的,由省級人才工作經費一次性給予用人單位每人3萬元補助;對臺灣農商自主引進各類臺灣農業人才,由省級人才工作經費給予每人每年3萬元的補助,同一人才補助累計不超過5年。實習實訓支持,支持臺灣學生到福建參加實習實訓。對接收臺灣大學生實習實訓的用人單位(原則上不含高校)由省級人才工作經費分別給予博士、碩士(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補貼,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6個月。用人單位為實習實訓人才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臺灣優秀人才來閩創業創新可獲三大支持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