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5月9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深圳全面啟用《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和《外國人工作許可証》,不再發放《外國專家証》、《外國人就業証》。此次改革為外國高端人才來深工作、創新創業開辟了綠色通道。
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系統正式啟用
據了解,為減少重復審批、避免監管漏洞、提高辦事效率,根據國務院審改辦決定,“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和“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整合為“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按照國家外國專家局的統一安排,深圳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開展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試點工作并取得積極進展。
5月1日起,深圳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全面啟用《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和《外國人工作許可証》,不再發放《外國專家証》、《外國人就業証》?,F行有效期內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及相關証件繼續有效。10月1日起,持6個月以上有效期的《外國專家証》和《外國人就業証》的,在線填寫申請表后,可自愿換領《外國人工作許可証》,許可有效期不變。
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系統于5月1日正式啟用,塬外國人就業申報系統及塬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管理系統不再受理新業務。臺港澳就業申報系統照常運行。
引進外國高端人才無數量限制
為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機制,促進外國人才引進數量、質量和結構更好地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應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遵循“鼓勵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塬則,外國高端人才(A類)無數量限制﹔外國專業人才(B類)根據市場需求限制﹔其他外國人員(C類)數量限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數量限制可通過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查詢。
其中,外國高端人才(A類)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場需求導向,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國際企業家、專門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計點積分外國高端人才標準的人才。外國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外國專業人才(B類)是指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指導目錄和崗位需求,屬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60周歲。對確有需要,符合創新創業人才、專業技能類人才、優秀外國畢業生、符合計點積分外國專業人才標準的以及執行政府間協議或協定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或工作經歷等限制﹔其他外國人員(C類)是指滿足國內勞動力市場需求,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外國人員。
高端人才無犯罪記錄証明採用承諾制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此次改革創新外國人來華工作的管理服務模式,審批流程更加簡化優化,分類標準更為科學合理,申請材料更為精簡細化。通過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的新模式,將逐步完善鼓勵和吸引外國高端人才來華創新創業的政策制度,為外國高端人才來華工作、創新創業開辟“綠色通道”:一是在程序設計上,減少環節,外國高端人才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辦理簽証入境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核驗,實行全流程在線辦理﹔二是採用“告知+承諾”制,對外國高端人才的無犯罪記錄証明採用承諾制,入選國內相關人才計劃的高端人才其工作資歷、專業技術或學歷証明也實行承諾制﹔叁是允許已持其他簽証或有效居留証件入境的外國高端人才直接在境內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