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寧夏自治區科協聯合印發《寧夏青年科技人才托舉工程實施辦法(試行)》,為我區青年科技后備人才建設出臺專門制度與舉措。
據介紹,寧夏青年科技人才托舉工程旨在選拔和培養一批嶄露頭角、具有較強創新潛力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創造力“黃金期”潛心研究、深入探索,盡快成長為我區科技領域高層次人才的重要后備力量。對于申報者,要求年齡不超過32周歲以下,在全區各類企事業單位(含中央駐寧單位)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發人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基礎研究方面,參與或承擔過地廳級以上自然科學、生命科學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科研課題;在應用研究方面,參與或承擔過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研發、推廣和應用工作;在技術研發方面,參與或承擔過關鍵技術、工藝操作性難題攻關工作。同時規定,已入選自治區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工程、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等項目人員;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不列入選拔范圍。
《辦法》規定,培養單位履行人才培養、使用、激勵主體責任,制定托舉人選培養計劃,為托舉人選選聘相應領域的正高職專家學者為導師,承擔指導、扶持責任,在托舉期內,具備條件的培養單位至少安排托舉人選參與1項由本單位實施的國家或自治區科研項目,至少安排主持或參與1項本單自定科研項目,安排托舉人選外出學習實踐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個月。各級科協組織作為推薦單位,要搭建學術成長平臺,推薦托舉人選加入相應的國家級或自治區級學術組織,甚至在有影響的科技組織任職,為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開辟“綠色通道”。培養導師幫助托舉人選解決科研過程中遇到的學術困惑、技術難題,指導托舉人維護學術尊嚴、遵守學術道德。
據了解,寧夏青年科技人才托舉工程實行項目化運作,每年選拔一批,每批選拔50名左右,3年為一個培養周期,所需經費由自治區人才專項資金予以保障,同時培養單位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配套培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