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以來,長春市工商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上級局的工作要求,以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全面推進注冊便利化,改革效應持續釋放,新設立企業保持旺盛增長勢頭。
截至2017年4月末,全市登記各類市場主體621442戶,同比增長16.08%。改革實施三年來,長春市新登記市場主體累計35.08萬戶,相當于改革前登記發照的總和。 現在,長春市平均每分鐘就誕生1戶市場主體,每3.3分鐘就新增1戶企業。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委“抓環境、抓項目、抓落實”會議精神,4月26日長春市工商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支持創業創新發展的具體措施》,出臺了22項政策措施,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對標發達地區,深挖政策資源潛力,進一步簡政放權,活化政策,提速增效,優質服務。 為了便于創業者了解政策內容、理解具體措施,我們對相關條款進行解讀,具體內容如下:
問:新出臺的《具體措施》與以往出臺的政策措施相比有什么特點?
答:《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支持創業創新發展的具體措施》是在2016年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基礎上的進一步拓展和深化,主要有4個主要特點:
1.范圍更廣。《具體措施》全文共計22條具體措施,涉及企業名稱改革、下放審批事權、放寬行業限制、放寬住所登記條件、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提升商標服務職能、創新監管方式、支持國企改革、提高登記便利化水平等十方面內容。
2.內容更“接地氣”。對社會關心的比如養老院、經營性教育機構登記等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另外《具體措施》中的內容更多體現的是“自主”和“自助”,比如:推行企業名稱負面清單+承諾制的企業名稱登記模式,開放企業名稱庫,由申請人自行查詢比對,負面清單以外的名稱由企業自主選擇使用。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上報送,無需現場申報。
3.支持力度更大。比如鼓勵以科技成果出資興業。允許以科技成果作價出資的企業,使用科技成果持有人的姓名作字號,其科技成果作價出資不受投資比例限制。
4.措施更便民。比如打破屬地登記界限,在各縣(市)區行政轄區內,開展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多個登記網點通審通辦登記試點,方便申請人就近申請、就近領照。
問: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具體措施》有哪些具體體現?
答: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結合長春市實際,第一是下放兩方面事權:
1.下放企業名稱登記權限。對冠以“長春”、“長春市”的企業名稱,由縣(市)、區(含開發區)屬地登記機關直接予以核準;簡化流程,變“一審一核”制為“審核合一”制。
2.下放審批事權。有限責任公司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以下的,由申請人所在地的區局直接辦理營業執照;2000萬元以上的,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在市局或者區局辦理營業執照。縣(市)、區局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委托登記方式,將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登記事權進一步下放至各工商所直接辦理登記。第二是放寬企業名稱限制,推行負面清單管理。為提高名稱核準效率,將申請冠以“長春”、“長春市”的企業名稱,直接下放至各縣(市)區、開發區屬地登記機關核準。為最大限度釋放企業名稱資源,對企業名稱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向申請人開放名稱庫,對于負面清單以外的名稱由企業自主選擇使用。第三是繼續放寬住所登記條件,進一步釋放住所資源。針對創業平臺,實行工位、卡位注冊;對于一些無法提供產權證明的企業注冊的問題,制定了具體解決措施;對創業企業提供秘書公司服務方面,給予明確的政策扶持。
問:《具體措施》為方便百姓提供了哪些便利化內容?
答: 按照長春市“一門式、一張網”政務改革的要求,以及社會大眾對創業的期盼,《具體措施》從三個方面為申請人提供了便利:
(一)打破屬地登記界限,在各縣(市)、區行政轄區內,開展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多個登記網點通審通辦登記試點,方便申請人就近申請、就近領照。
(二)依托網上登記大廳業務系統,不斷完善功能,全面構建企業設立登記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指導與網上審核登記新模式。通過網上申報、網上審核后的登記申請,只需一次性到窗口遞交審核后的文件即可同時領取執照。
(三)積極申請籌備設立商標注冊受理處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試點,為長春市企業注冊商標提供優質高效便利化服務。
問:在去年出臺的政策中,提到了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今年在政策中仍然提到了,兩者之間有什么關聯?
答: 今年出臺的《具體措施》中有關放寬住所登記條件的內容是對去年出臺的相關政策的深化,是根據一年來登記實踐和對發達地區經驗的總結。《具體措施》對住所登記中有關產權證明進行了細化:
(一)住所、經營場所位于區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工業園、科技園、產業園、孵化器、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等園區,或者位于高校、市級以上科研單位范圍內的,可提交園區管委會(高校、市級以上科研單位)出具的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二)對租賃大型商場、超市、賓館等產權明晰的單位的部分場地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可直接提交租賃合同及出租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經營場所位于已辦理企業登記的市場內的,可提交鋪位租賃合同和市場企業營業執照作為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四)租賃大型寫字樓的,可由大廈物業管理部門出具房屋產權證明;
(五)由長春房地集團等國有公用住房管理部門管理的房屋,可由該管理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六)經人民法院裁判,明確房屋所有權的,可以其生效的法律文書作為房屋產權證明;
(七)依法經拍賣取得的房屋,可以其拍賣成交確認書作為房屋產權證明;
(八)歷史遺留的政府、企事業單位所有的供職工居住使用的房屋,可憑其房屋調配證等房屋產權證明進行登記。
問:《具體措施》中對創業創新平臺建設有哪些新舉措?
答:依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吉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東北地區與按照東部地區部分省市對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2號)精神,借鑒天津、杭州等地經驗,允許各級政府確定的“創業創新”基地和孵化器平臺管理部門依法設立商務秘書企業,為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提供商除外)、軟件開發、文化創意、動漫游戲設計類市場主體提供住所托管服務及受委托提供代理登記、代理記賬、代理年度報告申報、代理收發各類法律文件等其他配套商務秘書服務,其名稱中可以用“商務秘書服務”字樣表述行業特征。支持社會力量利用閑置廠房、樓宇開設“創業創新”基地,對平臺管理企業享受商務秘書企業上述同等待遇。在集群注冊和托管企業“一址多照”登記基礎上打造“一室多照”升級版,允許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提供商除外)企業、文化創意、軟件開發、動漫游戲設計等現代服務產業,利用同一個房間注冊多個上述行業的市場主體。
問:新政策中對放寬行業限制、支持新興行業發展有哪些新內容?
答:1.依據修訂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放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登記限制,允許與養老事業經營有關的市場主體,申請核定“養老院經營”、“養老產業投資”、“養老園區建設”等經營范圍,并且實行先照后證管理,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需再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養老機構的行政許可方可經營。
2.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2015]68號),允許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名稱使用“融資租賃”字詞,經營范圍按“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核準,在經營范圍后標注“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托發放貸款、代客理財、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業務,嚴禁非法集資”提示語,發揮對企業和社會公眾的警示提醒作用。
問:在支持多元化投資方面,工商部門有什么新舉措?
答:1.針對長春市大專院校多、科研單位多、科技成果多的實際出臺政策,為科技成果就地轉化鋪設更順暢的綠色通道。
一是鼓勵以科技成果出資興業。允許以科技成果作價出資的企業,使用科技成果持有人的姓名作字號,其科技成果作價出資不受投資比例限制。
二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發揮品牌效應。允許高校、科研院所出資設立的科技型和科技成果轉化類企業使用科研院所的簡稱作字號,例如:光機所、應化所、吉大、工大等。
三是提升綠色通道功能。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支持建設專業化技術經紀人隊伍,對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的,一律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對高校、科研院所轉化科技成果以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的獎勵,依法予以登記。
2. 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的規定,允許村民委員會作為股東投資設立公司。村民委員會投資設立公司,需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作出決議,并經上級人民政府批準。
問:在新常態下,工商部門在支持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方面有什么新措施?
答:針對長春市作為老工業基地,國有企業比重較高的實際,將支持國有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促進公有制經濟發展,作為本次出臺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允許改制為公司的國有企業使用原名稱后綴以“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字詞,并對國有企業改革實行全程指導服務。
問:市工商局在圍繞品牌經濟發展、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充分發揮商標品牌對品牌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上,有什么新的工作目標?
答:1.長春市工商局積極申請籌備設立商標注冊受理處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試點,為長春市企業注冊商標提供優質高效便利化服務。優化商標專用權運用服務,搭建金融機構、評估機構及企業之間的聯系平臺,為意向企業利用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提供政策指導和跟蹤服務。
2.長春市工商局在《具體措施》中明確,深入挖掘具有地理和人文特色農產品信息,指導進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鼓勵和引導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農產品深加工企業和農戶,試點推廣運用“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協會)+商標+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指導和扶持涉農企業和農戶實施商標戰略,促進區域農產品品牌整合和商標品牌集群建設,運用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推進精準扶貧,加快推進商標富農目標。
3.長春市工商局將商標培訓向企業和社會推廣擴展,組織10期培訓班,通過線上線下面向企業開展商標業務培訓1200人次。根據市場主體需求,開展商標富農、地理標志、商標質押及老字號商標保護等特色專題培訓,促使企業進一步推進商標品牌戰略,幫助企業加強商標規劃、管理和保護意識及能力,促進企業持續發展。
問: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方面,《具體措施》 中有哪些措施?
答:依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改革對企業的監管方式,由原來的巡查監管改為“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今后除處理投訴舉報、監測、轉辦交辦或上級部門有統一部署的以外,工商部門對市場主體的所有監督檢查全部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對經營者在生產經營中未造成社會危害后果的輕微違法行為或者可能產生的違法傾向,通過指導糾正、法規宣傳、政策誡勉、行政建議、行政約談等非強制性的行政指導方式,督促、幫助其糾正或避免違法行為發生,提升監管效能。
問:全面優化審批流程,實現辦事“一次不用跑”,具體包括哪些業務?
答:我們通過合并審批環節、優化技術流程,使原先需要在窗口辦理的事項實現“數據網上行”、“業務網上辦”,由“面對面”到“鍵對鍵”,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具體有4類業務辦理“一次不用跑”。(1)企業名稱登記。實現冠“長春”、“長春市”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由企業自主網上申報、網上自動查詢比對、網上自動核準反饋,非前置審批事項企業名稱申請人無需現場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與企業登記同步運行。(2)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登記。實現名稱預先核準與設立、變更登記同步運行,申請人無需單獨辦理預先核準。(3)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上報送年度報告,無需現場申報。(4)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上報送年度報告,無需現場申報。個體工商戶自愿現場提交年度報告,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實行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