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發的《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以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為主線,以全面深化改革為抓手,不斷加強政策集成,強化開放共享,創新服務模式,促進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型支撐平臺快速發展,進一步釋放創業創新活力,推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和新產業加速成長,打造昆明經濟發展新引擎,努力建成全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引領區、示范區和集聚區,打造輻射南亞東南亞的創業創新發展高地。
《意見》提出,力爭到2020年,全市市場主體總量比2015年增長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總數比2015年增長50%以上;“十三五”期間新增城鎮就業人數超過50萬人,全市各類孵化載體達到100家,面積達到100萬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蓋全市各縣(市)區的創業創新孵化培育體系;每年新增各級企業技術中心30家;培育引進一批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機構。基本形成創業創新主體大眾化、載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活動持續化、資源開放化的生態體系。
優化創業創新環境
降低創業創新門檻。推行企業“多證合一”和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以“減證”推動“簡政”。實施“互聯網+工商登記”模式,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推進企業簡易注銷和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試點工作,構建便捷有序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放寬創業創新準入。建立和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逐步實現同一事項同等條件無差別辦理。推廣“一個窗口”受理、網上并聯審批等政府服務管理模式,實現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便捷辦理。
減輕創業創新負擔。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完善收費目錄管理制度,不在目錄內的行政事業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不得收取。依法開展的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性收費,收費標準實行當地政府定價管理的,對初創企業在創辦期間(2年內)按照不高于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
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全面清理、修改或廢止行政壟斷、市場分割等妨礙創業的制度規定。推進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知識產權公共信息、專題、保護、商用化等服務平臺,依法加強創新發明知識產權保護。建立“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
激發主體活力
鼓勵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鼓勵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昆明領辦或合辦科技型企業。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和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的創新團隊,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支持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創新。鼓勵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所得收入由個人、單位協商分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到園區創辦企業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科技人員以自主科技成果入股創辦企業,以商標、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等非貨幣財產入股的,所占注冊資本比例最高可達100%。
支持以大學生為主的青年創業創新。整合各類創業創新資源,成立“昆明市創業創新聯盟”,由市級財政每年給予50萬元活動資金補助。實施“云嶺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提供無償資助、創業(實訓)補貼、場租補貼、網店補貼、二次貸款等政策扶持。
支持農村勞動力創業創新。依托現有工業園區、農業產業園區、物流園區,整合建設一批返鄉農民工創業孵化基地和農業創業示范園區,兩年開展一次考核,達標后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創新,每年培育返鄉“創業之星”10名,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提升載體水平
加快建設雙創示范基地。積極復制推廣“昆明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經驗,支持示范基地探索創新、先行先試,釋放社會創新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促進新舊動能順暢轉換。鼓勵各園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積極申報云南省雙創示范基地。新增200萬元專項經費,支持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
積極培育“四眾”平臺。構建低成本、便捷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培育研發創意、制造運維、知識內容和生活服務等眾包平臺;打造社會公共、企業分享、公眾互助等眾扶平臺,構建一批實物、股權、網絡等形式的眾籌平臺。對經認定的昆明市眾創空間,采取后補助的方式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補,經科技管理部門推薦并獲得國家、云南省認定的,采取后補助的方式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5萬元的獎補。
扶持創業創新孵化平臺。積極打造一批不同層級、承接力強的雙創產業園區、創業示范園和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互聯網+創業創新”新型孵化模式,符合條件的可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鼓勵和支持各類產業園區、城市綜合體興辦科技企業孵化器,當孵化器畢業企業累計每超過20家時,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
搭建創業創新產業集聚平臺。充分發揮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5個主城區創業創新示范帶動作用,形成高端創業創新核心區。晉寧、富民、安寧、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