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建立科學規范、體現能力、突出業績的優秀高層次人才評選體系,激勵各類人才創新創業創優,日前,云南省大理市出臺《優秀高層次人才評選辦法》。
大理市優秀高層次人才是指在全市各行業、各領域有一定建樹,對大理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創新或作出重大貢獻,屬本行業、本領域領軍人物的優秀人才(黨政人才除外)。評選堅持黨管人才的方針,樹立面向基層、注重實績、嚴格程序、群眾公認的評選導向,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并重,業內認可和社會認可的原則。
優秀高層次人才每3年評選一次,每屆人數為10名。原則上往屆受州、市命名表彰的優秀高層次人才不再重復評選。不能任滿一屆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非財政供養人才除外)不再列入評選。
評選將重點向基層一線從事專業技術或生產研發的工作人員傾斜,以專業技術人才為主,管理人才適量。主要涵蓋教育衛生、環境保護、規劃建設、文化旅游等各行業的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其他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