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17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研究改善投資和市場環境、擴大對外開放問題。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改善投資和市場環境,加快對外開放步伐,降低市場運行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對外開放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是我國發展不斷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寶。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適應經濟全球化新趨勢、深刻把握國內改革發展新要求,提出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大戰略,一個重要目的就是通過開放促進我們自身加快制度建設、法規建設,改善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降低市場運行成本,提高運行效率,提升國際競爭力。這是習近平改革開放思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了外商投資對推動資源合理配置、促進市場化改革,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經濟向更高形態發展的重要作用,要求加快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以及一般制造業和服務業等競爭性領域對外資準入限制和股比限制,盡快在全國推行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為我們今后一段時期內加快推進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明確了重點,指明了方向。
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制度安排,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完善市場準入和監管、產權保護、信用體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因此,要加快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清理涉及外資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限期廢止或修訂那些同國家對外開放大方向和大原則不符的法律法規或條款;對準入后的外資企業,要在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實行國民待遇。要清理并減少各類檢查和罰款,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嚴禁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設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杜絕中介機構利用政府影響違規收費。作為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要加強產權保護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加快新興領域和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
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是對外開放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之一,就是要求構建開放安全的金融體系。本次會議上,習總書記圍繞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與安全提出了辯證性論斷,為我們提供了行動指南。一方面,要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加快推進有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有利于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的領域;要有序推進資本項目開放,穩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繼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另一方面,金融監管能力必須跟上,在加強監管中不斷提高開放水平;要結合我國實際,學習和借鑒國際上成熟的金融監管做法,補齊制度短板,完善資本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方式,確保監管能力和對外開放水平相適應。
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必須提高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著眼于降低市場運行成本,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快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要在穩定出口市場的同時主動擴大進口,促進經常項目收支平衡;要改善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條件,切實解決進口環節制度性成本高、檢驗檢疫和通關流程繁瑣、企業投訴無門等突出問題;要研究降低有些消費品的關稅,鼓勵特色優勢產品進口;要創造公平競爭的國內市場環境,在關稅、進口檢驗等方面創造機會平等的條件,讓消費者自主選擇,讓市場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