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創新人才再獲支持!昨日下午,重慶市人社局召開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新聞通氣會。記者從會上獲悉,我市吸引留學人員來渝創業創新,創業類資助最高可達50萬元。 即日起,符合條件的人士可申報重慶市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支持計劃。此外,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中國(重慶)新加坡博士后國際培養交流計劃以及重慶市博士后國際學術交流計劃等創業創新人才支持項目開始接受申報。
“重慶市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支持計劃”是指為對接人社部“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啟動支持計劃”和我市引進海外英才“鴻雁計劃”、“百人計劃”等海外引才項目,每年擇優資助一批創業創新項目,以支持留學回國人員來渝發展。資助分為創業和創新資助兩類,每年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確定項目資助等次及總量。 其中,創業類資助分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資助,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資助。創新類資助分重點、優秀和啟動,分別資助12萬元、8萬元和5萬元。 哪些人可以申報?市人社局介紹,申報者應為我市轄區內各類企事業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含納入公務員管理的),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學經歷,并符合下列情形。
申報創業類資助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人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申報人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業則應為負責人),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可優先確定。 3、所在企業在渝工商登記時間不超過5年(即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項目創新性強,具有市場潛力,能夠吸納5人以上就業。 4、所在企業注冊資本認繳資金不低于20萬元,申報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許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 5、申報人誠信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申報創新類資助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人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回渝工作時間未超過5年(即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回國)。 2、申報人創新能力強,有較好培養前景。 3、申報人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并保證每年在渝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4、申報項目具有較好的應用開發前景,可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具有一定的帶動就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