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松山湖官方網站獲悉,為貫徹落實《關于松山湖創建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中關于在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園區”)實施“百名創新人才培養工程”的文件精神,大力培養青年科技創新骨干人才,松山湖制定了《東莞松山湖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稿透露,松山湖擬每年遴選不超過20名科技創新人才作為培養對象,并擬對每名入選人才給予總計最高10萬元的資金扶持,用以支持人才開展科研學術活動和創新能力提升。
創新人才培養周期為3年
根據征求意見稿,松山湖要培養的科技創新人才,是指所從事項目研究方向或技術路線符合園區“4+1”產業發展需求、具有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潛能、擁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青年科技人才。同時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具體包括: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位;在單位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工作,擔任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骨干2年以上,研發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全職在園區企事業單位工作,并與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具備完成3年期培養計劃的身體和工作條件;所在單位在園區注冊并依法納稅,能為申請人提供培養條件。
征求意見稿明確,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周期為3年,擬對每名入選人才總計給予最高10萬元的資金扶持,用以支持人才開展科研學術活動和創新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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