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成都產業新政五十條”系列新聞發布第六場――“成都市促進產業發展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新聞發布會。四川新聞網記者從現場獲悉,成都市房管局研究制定了《關于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并于今天正式發布。
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夏先義介紹,《細則》堅持公平公正,科學透明組織房源租售。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細則》明確要科學透明地組織房源租售,努力用最公平最人性化的住房租售制度,讓廣大人才都能住上房、住好房。
關于房源統籌,11城區房源由市房管部門按照安居申請情況統籌安排到各區房管部門,11城區房管部門接收房源后組織租售。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和各郊縣(市)房源由屬地房管部門自行組織租售。
關于組織租賃,各區(市)縣按照以下原則組織租賃:(一)申請人按照人才類別由高到低依次選房;(二)相同人才類別的申請人選房順序通過搖號確定;(三)各區(市)縣立足當地產業發展導向,自行確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條件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關于出售價格,人才公寓出售價格為人才入住時的市場價格。由房源業主單位參考同區域、同品質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確定,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予以明確。
關于房源購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滿5年后,經審核仍符合人才公寓準入條件且績效評價合格的,可申請購買所租住的人才公寓。申請購買有效期為租住期滿5年之日起6個月內。到期未提出購買申請的,應退出人才公寓或按市場租金繼續租賃。
此外,《細則》還堅持政府主導,高品質建設籌集房源。夏先義直言,人才住房如何建,在哪兒建,成都市房管局都有統籌考慮。總結近幾年成都市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住房籌集經驗,借鑒外地城市人才住房籌集辦法,成都市堅持政府主導,市場方式運作,采取新增用地建設、存量房轉換、在新建商品房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并納入全市統籌管理。新增用地建設人才公寓、產業新城(工業園區)配套住房項目,主要由政府組建全資開發公司組織建設,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確保人才住房供給高效和可持續。
而在項目規劃選址布局時,人才公寓和產業新城(工業園區)配套住房按照產城一體理念和城市綜合社區建設要求,優化項目選址布局,完善各項功能配套和公共服務設施,精心組織,確保項目品質。人才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優先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重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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