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14日對外發布。根據該份文件,對第I類化學藥、I類生物制品、I類中藥及天然藥物,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40%予以資助:取得臨床批件的,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資助;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的,分別最高不超過1000萬、2000萬、30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1億元。
對第2類化學藥、2—5類生物制品、2—6類中藥及天然藥物,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40%予以資助:取得臨床批件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助;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的,分別最高不超過300萬、800萬、15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對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藥品,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2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該份文件還提出,支持對臨港新片區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具有全局帶動和重大引領作用的產業項目建設,按照項目總投資的10%-30%比例給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5億元。
文件支持企業規?;l展。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5億、10億元、3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
該文件支持企業拓展國際業務。對年度出口規模首次達到100萬美元以上,給予10萬元補貼,每增加10萬美元再給予5萬元補貼,對同一企業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