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修改稿)》(簡稱“草案修改稿”),“無事不擾”、創新“容錯”、人才發展、區域協同等一系列新舉措的出臺,標志著作為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4個特大城市之一,廣州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地方立法上邁出堅實一步。
“無事不擾”:提升市場主體的切身感受
在制度設計上,草案修改稿聚焦企業發展中的難點和痛點問題,在開辦企業、工程審批、用水用氣用電用網、融資、注銷等環節深化改革,真正做到為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
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實行企業開辦“一網通辦、一窗通取”模式,在經濟功能區試行商事登記確認制,縮減企業開辦環節和時限;制定“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探索“一業一證”審批模式改革,以清稅承諾制度推動實現企業注銷一次辦結,提升企業開辦、注銷的便利度。
在監督市場主體方面,草案修改稿踐行“無事不擾”的監管理念,全面推行信用監管、綜合執法和包容審慎監管,對市場主體的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建立免予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制度,減少行政行為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