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農業農村局聯合發布《北京市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為農業技術人員量身定制清晰的職稱評價標準,提出了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增設了正高級職稱,完善了評價專業,開通了新型農業人才的職稱評價渠道。通過改革,為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人才支撐,支持農業人才將論文寫在京郊大地上,把成果用在三農建設中。
據了解,農業系列是職稱系列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向各級農業技術推廣站、種子站、研究所、涉農企事業單位等基層一線的農業人才進行評價,是農業人才職業發展的重要渠道。目前,北京市每年有4000余人申報農業領域職稱評價,涉及農學、園藝、畜牧、獸醫、農業技術信息化等專業領域。
率先實行農業人才分類評價和代表作評審
《實施辦法》將農業人才分為技術研發型和推廣應用型兩類,按照“干什么、評什么”,分層、分類制定評價標準條件。對農業技術研發人員,重點評價其在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等研發、農業科研方面的能力和業績,以及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對農業技術推廣應用人員,重點評價其在技術創新、技術推廣、技術指導、成果轉化、農民培訓以及增收致富等服務“三農”方面取得的實際業績。
在職稱評審時,農業人才可自主選擇獲獎成果、標準規范、論文著作、專利成果、項目立項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技術研究報告、軟課題研究報告、農民培訓教材教案等最能體現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辯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