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經過流程提速,申辦時間從44天辦結壓縮至1天,大大提高審批流程,方便市民更好地享受公租房福利政策,鄭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新聞發言人王書江表示,在經過提速辦理之后,通過大數據技術和線上辦理,鄭州在全國首次實現了“掌上辦”“零次跑”,除了通過“鄭好辦”APP進行網上申請外,申請對象可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服務大廳窗口辦理,“從辦理完結第二月開始,就可以領取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如有公租房輪候房源,則可直接入住”。
和以往公租房“多資料、多部門、多證明”審核不同,此次公租房政策改革中,審核資料更加簡便,住房保障中心采取“1+1+N”(一張身份證、一份承諾授權書、N個自證材料)的審核方式,簡便了審核的資料內容,同時,采用大數據系統動態審核,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申領對象,及時予以清退。
鄭州市保障房住房中心準入管理科張志廣告訴記者,自1月4日公租房“掌上辦”審核端口開通以來,每天的公租房資格申請達到2400名,在篩選的過程中,也優先實物保障在環衛、公交、教育、醫護一線崗位工作的市民,“設立最長保障期限8年和優先保障政策,采用電腦自動配租的方式分配供應房源,實現不見面分配,取消自由裁量權,保證公平公正”。
此次公租房政策調整的細節中,審核標準“一升一降”。
張志廣提到,對于單身人員的年齡限定,從以往的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歲,男22歲)“提高”為“年滿28歲”,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準入門檻,其中,對于新畢業未滿3年的全日制本科大學生來說,門檻有所降低,“這類‘智匯鄭州’所認定的青年人才群體,可直接申領,不受戶籍年限、養老保險繳納時限和年齡限制,外地戶籍大學生在就業后,申請時需要加上居住證”。
張志廣說,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很多,例如申請人在申請時,其名下5年內不得有房產信息,包括房屋出讓信息,夫妻二人離異后3年內,無房產一方,方可進行公租房資格申請,“如果是離婚的時候,男方將名下房產析產給了女方,那男方同樣需要5年后才能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