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落戶就離職”的事件并不少見,而在不少裁判案例中,企業都以“北京戶口具有社會稀缺性”為主張,要求員工賠償損失。
對于眾多“北漂”來說,能在北京落戶扎根可謂是夢寐以求的事,畢竟,一紙戶口背后牽扯到的安家要素太多。因此,在北京的求職市場中,“落戶”對于求職者來說一直都具有絕對吸引力。
不過,近年來,諸如“員工拿完戶口就走人”、“落戶后離職被公司索賠”的事件不斷發生,有人鬧上法庭,也有人選擇高額賠償默默解決。那么,在大城市中,企業設置的落戶違約金,合理嗎?拿戶口招來的“高端人才”不守信,怎么辦?
“變相買戶口?”
員工落戶北京2個月后離職 被判賠10萬
近日,#愛奇藝員工落戶北京后離職被起訴#登上話題榜。
據裁判文書網的消息,2018年7月18日,員工彭某入職愛奇藝公司,擔任研發工程師,雙方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
入職前,雙方還簽訂了《非京籍員工落戶協議》:乙方(彭某)自愿承諾將不間斷地在甲方(愛奇藝)工作5年。如乙方在服務期內自行提出辭職、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乙方自愿依照誠實守信的原則承諾向甲方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標準為人民幣50000元乘以未服務年限,未滿一年的按月計算。
2019年12月,彭某的戶籍進京手續由愛奇藝公司辦理完成,2020年2月28日,彭某以個人原因提出辭職,3月27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
離職前,彭某每月稅前工資為28500元+補助500元,愛奇藝認為,彭某離職給公司造成的實際損失遠超出協議約定的數額,要求彭某賠償經濟損失16.6萬元。彭某辯稱,愛奇藝公司并未給其提供更多晉升機會,系因受到公司不公正待遇而提出離職,與完成落戶手續無關。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彭某明知其簽署的協議中約定了5年的服務期,在戶籍進京手續辦理完成兩個月后即提出辭職,有違誠實信用原則,一審酌情判令彭某應向愛奇藝公司賠償損失10萬元。彭某和愛奇藝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