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1日電 廣州市人民政府網21日發布《關于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享受市轄區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人才認定所在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
《通知》稱,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工作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住房和房地產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作用,落實各成員單位責任,強化部門協同聯動,進一步加強信息共享和監測預警,提高政策實施的針對性、有效性,統籌推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開出讓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數量原則上不少于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年新增輪候戶數。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產業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
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種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給。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完善《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勵集中式長租企業發展,進一步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同時,強化人才購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轄區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人才認定所在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不得補繳。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伙同他人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騙取人才購房資格的行為。
《通知》提到,調整增值稅征免年限。將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番禺區、南沙區、增城區9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2年提高至5年。
《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上述政策在人才購房、增值稅繳納等方面做了收緊性的動作,進一步體現調控不松懈的導向。廣州在4月份密集出臺政策,具有很強的信號意義。
嚴躍進提到,《通知》明確人才購房需要一年的社保,進一步打擊了“假人才真炒房”的行為,具有非常強的導向。在落實國家發改委“統籌做好放開放寬落戶、人才引進和房地產調控工作”方面,南京和廣州是率先響應的兩個城市。
此外,上述政策調整增值稅征免年限。據統計,包括深圳、無錫、沈陽、成都和廣州五城出臺了此類增值稅政策,即從過去的“滿2”調整為“滿5”。這樣操作可以減少短線炒作的沖動,打擊快進快出的投資行為。類似增值稅政策預計在后續別的城市也會跟進。
4月2日廣州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根據政策,廣州明確,通過享受人才政策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
嚴躍進認為,廣州此次政策信號意義很強。可以看出廣州對“人才炒房”現象進行了嚴打,限購限售一起推進,充分說明在人才和購房政策方面進行了優化。且廣州此次政策出臺頻率高,說明各地政府政治意識強,調控主動性增強,有助于及時發現政策漏洞。這對于其他城市有積極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