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房與建設法制調研中心獲悉,為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進一步完善房地產長效機制,推動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再次加碼房地產調控力度。
《通知》指出,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開出讓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數量原則上不少于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年新增輪候戶數。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產業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
《通知》強調,享受市轄區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人才認定所在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商品住房。各區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繼續嚴格人才資格審核,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伙同他人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騙取人才購房資格行為。
《通知》要求,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無證銷售、虛假房源銷售、虛假宣傳、不按政府備案價銷售、價外加價、捂盤惜售、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套取“經營貸”和“消費貸”支付購房款項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重點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監管,嚴厲打擊房地產中介機構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各類交易欺詐行為。對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誠招“三農調研員”,主要從事有關農村發展方面問題的調研和法律援助、是針對涉農問題及項目重大選題的調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