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黨委,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省委各部、委、辦,省直各委、辦、廳、局、總公司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大學黨委,省軍區黨委:
《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已經省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意見》著眼于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解放和增強人才活力,形成具有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明確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從管理體制、工作機制和組織領導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省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實施意見》的頒布實施,對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省委九屆十六次全會精神,加快建設人才強省,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事業中來,為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人才支撐,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對《實施意見》貫徹落實的組織領導。有關方面要抓緊制定任務分工方案,明確各項改革的進度安排。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采取有力措施,把《實施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良好氛圍。要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加強指導監督,研究解決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落實《實施意見》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