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申請 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首頁“網上申報”板塊,進入“深圳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系統” 提交申請。
二、受理 受理工作人員對照申報材料清單,檢查單位上傳材料的完整性,確保無材料缺失。
三、審核 審核部門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對存在疑問的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審核已發放期數、金額,對享受住房優惠政策金額進行扣減,核算本期應發金額。4個工作日完成。(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特殊環節不計入承諾辦結事項內)
四、審批 審核部門審批同意發放獎勵補貼,確定申請人資質、應發期數、金額等信息。1個工作日完成。
五、辦結 審批通過,業務辦結。符合發放條件申請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特殊環節不計入承諾辦結事項內)
六、送達 經公示無異議后,審核部門按程序辦理獎勵補貼資金發放手續。
溫馨提示:獎勵補貼(含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獎勵補貼、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申請人在申報系統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完成申報后無需到窗口遞提交書面材料。
申請條件標準如下:
(一)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獎勵補貼。2016年3月23日后(含當日,下同)我市新當選的兩院院士和新認定的杰出人才申請獎勵補貼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深圳全職工作,且合同約定每年在深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
2.未享受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 其中,杰出人才還應在人才認定的有效任期內。
(二)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2016年3月23日后經認定的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深圳全職工作。
2.在我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首次申請的,認定后不少于3個月(不含補繳,下同);申請續發的,每次連續繳納不少于12個月。
3.在人才認定(確認)的有效任期內。
4.申請人未享受我市購房優惠政策。 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后備級人才還應當具有我市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