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組織部負責人就《中共福建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最近,中共福建省委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日前,省委組織部負責人接受採訪,就《實施意見》的制定、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本次《實施意見》制定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今年2月,中央印發了《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中央《意見》),明確了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主要目標和實現路徑。習近平總書記專門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改革落實工作力度,把中央《意見》落到實處。中央《意見》的出臺和總書記重要指示,是我們黨立足當前、放眼世界、面向未來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又一裡程碑,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福建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人才工作,先后于2004年、2010年組織召開了兩次全省人才工作會議,制定出臺了《福建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福建省“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等一系列重大人才政策文件,人才工作投入不斷加大,人才在區域發展中的戰略性作用不斷凸顯,人才資源開發成效顯著,為我省各項事業持續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撐。但同時,與其他沿海發達省份相比,我省人才隊伍總量偏小,人才隊伍結構有待優化,創新創造創業能力不足,人才吸引力、競爭力不強,高端人才特別是領軍人才稀缺,已成為制約我省發展的突出瓶頸之一。
中央《意見》印發后,省委高度重視,及時組織傳達學習,并對研究制定我省實施意見進行了部署。根據省委部署,今年4月,省委組織部牽頭抽調省人社廳、經信委、衛計委、科技廳、教育廳等10多個單位人員組成起草小組,負責省委《實施意見》具體起草工作。起草小組經過幾次上下互動調研,多次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吸收包括人才工作部門、人才使用主體、人才工作對象、人才研究專家學者在內的各方面意見建議,反復論証修改。文稿成形后,先后提請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省委常委會審議。
《實施意見》的制定出臺,是省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中央決策部署,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和創新驅動戰略的重大舉措,有利于推動人才強省戰略和創新驅動戰略深度結合,推進建設規模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不斷完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有力應對日趨激烈的人才競爭。隨著《實施意見》的深入落實,必將充分激發和調動人才創新創造創業積極性,更好地集聚各方面優秀人才,為支撐“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建設形成新的政策優勢和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問: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是匯聚天下英才、支撐事業發展的根本舉措。請介紹一下此次《實施意見》的總體思路和主要內容。
答:總體思路上,省委《實施意見》以落實中央《意見》為主線,貫徹全國科技“叁會”和省委九屆十六次全會精神,與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若干規定》等文件相銜接,力求在編制管理,人才培養引進、評價使用、分配激勵、服務保障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
在《實施意見》起草過程中,我們注意堅持以下塬則:一是把握規律性。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鬆綁。二是加強統籌謀劃。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涉及人事、編制、科技、教育、衛生、財政、金融、住房、外事、出入境等方方面面,我們注重系統謀劃、協同發力,提出務實舉措。叁是突出問題導向。以問題為導向,關注發展所需、社會所盼、人才所求,立足福建實際,聚焦人才發展關鍵環節,破解重點難點問題,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四是力求突破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問題很多,我們注意把握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系,對改革中的關鍵任務進行重點攻堅、逐個突破。
主要內容上,《實施意見》共11個部分、36條。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第二部分是推進人才管理體制改革﹔第叁部分是促進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第四部分是改進人才培養支持﹔第五部分是改革人才評價制度﹔第六部分是促進人才順暢流動﹔第七部分是加大人才引進力度﹔第八部分是深化閩臺人才交流合作﹔第九部分是提升人才服務水平﹔第十部分是健全人才發展保障機制﹔第十一部分是切實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