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發布,明確定位新疆為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這是新疆發展的重大機遇。為抓住這一歷史機遇,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充分發揮金融引領作用,積極為新疆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發展環境,促進各類金融資源向新疆聚集。在第五屆“中國—亞歐博覽會”期間,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行長郭建偉。
記者:為支持新疆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在主導推動金融支持新疆經濟社會發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郭建偉: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后,人民銀行總行聯合銀、證、?!叭龝奔巴鈪R管理局,立足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優惠、務實、有分量的金融支持政策。同時,還在信貸支持、金融市場、金融創新、對外開放等方面專門給予新疆優惠政策;銀監會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代表召開了援疆座談會;證監會就資本市場支持新疆發展提出6個方面、12項長期支持措施;保監會組織12家保險集團與自治區政府簽署了《保險業支持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合作備忘錄》。
為推進這些政策高效落地,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一方面牽頭制定了實施細則,另一方面,積極搭建融資融智平臺,召開了一系列座談會,為核心區建設凝聚金融共識,凝聚金融力量。圍繞新疆核心區建設五大中心的發展規劃,提出了“新常態、新金融、大金融、全方位”的工作思路,指導新疆金融業從供給側推進結構改革,建立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托、租賃等業態于一體的金融綜合服務機制,通過發揮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各類金融機構有機組合,為新疆核心區建設提供有力金融支撐。截至2016年6月末,新疆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1.9萬億元,增長8.1%。其中,各項貸款余額1.5億元,增長10.8%。新增人民幣貸款994.3億元,是社會融資規模增長的主力;股票和債券融資同比分別多增182.1億元和121.6億元,直接融資比重為15%,較上年同期提升2.3個百分點。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新疆金融市場在人民銀行總行的大力支持下實現快速發展。2012年,人民銀行舉辦了金融市場支持新疆經濟發展座談會,出臺了《金融市場支持新疆經濟發展的十條措施》,并促成與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自治區政府、兵團簽署《借助銀行間市場助推新疆跨越式發展合作備忘錄》。在人民銀行總行的大力支持下,自2007年新疆企業首次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以來,通過銀行間市場融資總額達到2205.3億元,年均增長49%。2015年7月,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完成3億美元綠色債券發行,成為國內首單中資企業境外綠色債券,不僅開啟了新疆企業在境外債券市場融資的先河,也為新疆“走出去”企業打通了國際債券市場融資途徑。
記者: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明確新疆是我國向西開放的重要門戶,請談談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推進金融向西開放的思路。
郭建偉:為有效提升新疆向西開放水平,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堅持以跨境人民幣業務為突破口、以推動區域貨幣互通為加速器、以金融合作機制建設為保障,加快推進金融向西開放步伐。
一是積極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2010年,人民銀行總行批復新疆成為全國第二批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全國第一個獲準開展跨境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的省區。自試點以來,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推動轄區金融機構積極落實試點政策,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拓寬人民幣跨境清算渠道、改進金融服務,鼓勵境內銀行和企業開展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境外放款、直接投資等業務,努力提升整體業務規模。截至2016年6月末,新疆已與哈薩克斯坦、美國等86個國家和地區開展了跨境人民幣實際收付業務,跨境結算實際收付累計達2108.2億元。
此外,積極發揮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境內關外、跨境自由、封閉運行”的區位優勢,2013年8月,人民銀行總行批復在合作中心中方區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點,打通了新疆與國際金融市場的人民幣資金融通通道。為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點全面開展,2015年7月,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制定了《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幣創新試點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厘清傳統、創新和離岸三種業務的“分賬核算”模式,聯合海關出臺了《合作中心中方銀行機構調運人民幣現鈔通關辦法》。目前,已有銀行機構、融資租賃公司、股權投資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貨幣兌換公司等中介服務機構進駐合作中心,合作中心金融組織體系逐步建立。截至2016年6月末,合作中心注冊企業741戶,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687戶,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兵團農業銀行6家中方銀行入駐。美國、哈薩克斯坦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70余家境外機構在試點銀行辦理金融業務。6家試點銀行為境外機構和境內企業共開立創新賬戶242戶,累計向企業發放貸款338.42億元人民幣,辦理人民幣跨境擔保業務21.96億元。隨著政策效應的逐步釋放,合作中心對銀行等金融機構及企業的集聚效應會不斷凸顯。
二是積極推動絲路沿線國家貨幣直接掛牌交易,鼓勵絲路沿線國家在新疆設立銀行業分支機構。近年來,人民幣與新疆周邊國家貨幣掛牌交易一直在穩步推進中。2011年,新疆推出人民幣對哈薩克斯坦堅戈銀行柜臺直接掛牌交易;2014年12月正式推出人民幣對堅戈銀行間外匯市場區域交易;2015年9月,新疆開展了人民幣與巴基斯坦盧比銀行柜臺掛牌交易;同年12月開展了人民幣對索摩尼銀行柜臺掛牌交易。截至目前,新疆周邊國家已實現人民幣與哈薩克斯坦堅戈、巴基斯坦盧比和塔吉克斯坦索摩尼等貨幣的直接掛牌,有力推進了我國與絲綢之路沿線國家貨幣互通。截至2016年6月末,新疆轄內人民幣對堅戈銀行柜臺交易共3505萬元人民幣,人民幣對盧比現鈔交易為0.43萬元人民幣,人民幣對索摩尼現匯交易2176萬元人民幣。在金融組織體系建立方面,巴基斯坦哈比銀行烏魯木齊分行正式獲批籌建,巴基斯坦哈比銀行成為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在新疆設立分支機構的首家外資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