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日獲悉,福州市近期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福州市文化產業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從培育壯大文化產業龍頭企業、推動文化產業集聚發展等8個方面,進一步明晰福州市文化產業發展方向,促進福州市加快形成創意設計領先、主導產業競爭力強、產業結構合理的文化產業體系,促進文化產業成為福州市的支柱性產業。
《政策》分別從培育壯大文化產業龍頭企業、推動文化產業集聚發展、推動文化產業融合發展、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動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完善文化產業項目用地政策、完善社會資本進入文化領域政策、加強文化人才隊伍建設等8個方面提出20條扶持政策。
推動文化產業集聚發展。企業是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市場建設的主體,為了積極推動福州市文化企業做大做強,塑造更多知名文化品牌,福州市整合福州日報社、福州廣播電視臺、福州文投集團等國有文化單位的資源,打造福州市文化產業重要運營平臺。每兩年開展一次市級文化示范企業評定工作并給予獎勵,首次獲評市級文化示范企業獎勵20萬元,再次獲評獎勵10萬元。加大對原創文化項目的扶持,鼓勵創作具有福州地域特色的原創文化產品。加大力度扶持文化產業公共平臺,鼓勵在榕高校、科研院所與文化企業合作建設產學研基地,每年安排100萬元平臺扶持資金。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文化產額有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予以25%的配套資助。
加強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設立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1000萬元,并根據實際需要逐年遞增。鼓勵金融機構將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的文化示范企業、重點項目、重點園區作為重點支持對象。對列入省級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名單的文化產業項目,征地時耕地開墾費按70%收取。完善社會資本進入文化領域政策,從“完善社會資本進入文化市場政策”“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國有文化單位改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文化項目和文化活動”等三個方面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福州市文化發展。開展福州市文化名家遴選活動,給予獲評市文化名家相關扶持政策。建立文化產業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實施特殊評審工作。
推動福州文化“走出去”。推動文化與科技、旅游、互聯網的融合發展,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支持專業化的創意和設計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鼓勵在福州市舉辦國際性、國家級或者區域性(含省級)文化類展會,鼓勵福州市文化企業和文化項目赴外參加國際性、國家級文化類展會,對于赴外參展給予經費支持。加強榕臺文化產業交流合作,依托自貿區政策優勢和對臺區位優勢,進一步擴大對臺文化貿易,臺灣青年來榕從事文創產業可獲得政策扶持。對被評定為國家級、省級重點文化出口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獵頭公司咨詢熱線:400-067-9767
個人高薪職位查詢請登錄:www.b502.com
更多獵頭資訊請關注埃摩森獵頭視野:aimsen-shi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