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圍繞“爭做改革創新排頭兵、爭當科學發展領頭雁”主題,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一批海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優秀青年后備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和名額
選調對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畢業生。
選調名額:20名。
二、選調條件
選調對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志愿到基層工作,專業水平較高,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二)具有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應如期畢業,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相應證書。
(三)優先選調“水利工程類、交通工程類、建筑工程類、商務貿易類、計算機類、環境保護類、安全生產類、工商管理類、農業類、經濟類、法律類”等急需專業人員。
(四)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為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為32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條件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身心健康。
(六)優先選調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和具有學生干部經歷的人員。
在海工作的不在本次選調范圍之內。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與初審。報名人員可登陸海門黨建網(http://zzb.haimen.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內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證件照,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內)、《報考承諾書》,填寫完后,將上述材料與其他報名材料(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學歷學位、職稱、獎勵、院系黨組織出具的學生干部任職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書,工作成果及發表的文章等掃描件,下同),以電子郵件方式[郵件名:2018海門緊缺專業人才選調+姓名+院校(單位)+專業]發送到郵箱:hmzzbwlb@163.com。報名時間:即日起—2018年2月12日16:00。
報名結束后,按照有關選調條件對報名者進行初審和篩選。
(二)初試與復審。對通過初審的報名人員進行初試,初試采取面談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初試時,進行資格復審,報名人員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視為復審不通過。
通過初試,按一定比例確定進入綜合考評人員名單。
(三)綜合考評。對通過初試人員進行綜合考評,綜合考評由素質能力測試和體檢考察兩部分組成。
1、素質能力測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考察。根據素質能力測試結果,按一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
(四)確定人選。根據綜合考評結果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公示與聘用。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時間7天。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憑學歷、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體檢、考察和公示期間有不適宜選調情形或主動放棄的,一次性依次遞補。
四、培養管理
(一)選調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由海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跟蹤管理,享受規定的各項工資福利待遇,五年在海門工作期內,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按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標準享受補貼。五年后,在海門購房的,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碩士生每人10萬元,博士生每人15萬元。
(二)選調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一般安排到區鎮鍛煉,或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專長安排到市級黨政機關部門及事業單位鍛煉。
(三)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作為重點對象培養;適合在區鎮發展的,及時作為區鎮領導干部后備人選培養;適合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推薦擔任一定職務。
對試用期間表現一般、能力不強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違反聘用合同有關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由其自謀職業。
(四)定期組織優秀青年人才開展座談交流,及時掌握情況。建立優秀青年人才信息管理系統,對其培養、管理和使用等情況進行跟蹤,采取動態調整機制,適時提出培養使用建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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