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作為黨的誕生地,上海在革命、建設、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等歷史時期,形成了大量的重要遺址、舊址、紀念設施,以及重要檔案、文獻、手稿、聲像資料、實物等。這些共同構成了豐富、富有上海特色的紅色資源。在這一背景下,制定一部體現上海紅色資源傳承弘揚和保護利用特色的地方立法,對統籌整合全市紅色資源、打響上海紅色文化品牌,傳承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具有重要的政治、現實和歷史意義。
條例草案的初步征求意見稿于3月初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前,市人大常委會已根據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審議修改。
東方網記者注意到,最新的草案修改稿主要涉及幾方面變化。
首先是進一步完善了紅色資源傳承弘揚和保護利用的“聯席會議機制”。
第二是將“紅色資源名錄建議名單”向社會公示的時間,由“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改為“不得少于20日”,進一步加大社會公眾參與力度。
根據草案修改稿,上海將建立紅色資源名錄制度——將具有歷史價值、教育意義、紀念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名錄予以保護。由市紅色資源保護利用聯席會議選取專家,按照認定標準進行評審后,擬定列入紅色資源名錄的建議名單。
三是對分類保護和保護責任人的激勵措施進一步明確。草案修改稿規定,上海對紅色遺址、紅色舊址、紀念設施實施分類保護。
第一類是屬于不可移動文物、優秀歷史建筑、烈士紀念設施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通過劃定保護范圍、建設控制范圍等方式予以保護,并依法采取相應保護措施。第二類是不屬于不可移動文物、優秀歷史建筑、烈士紀念設施的紅色舊址,其中位于歷史風貌區內的,可以通過歷史風貌區保護規劃確定為需要保留的歷史建筑予以保護;位于歷史風貌區外的,參照需要保留的歷史建筑予以保護。第三類是屬于紀念館等其他紀念設施的,按照公共文化設施管理等有關規定,實施保護管理。此外,對不屬于檔案、可移動文物的文獻、手稿、聲像資料和實物等,明確按照市、區紅色資源聯席會議確定的部門提出的保護要求實施保護管理。
對于紅色資源保護責任人開展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草案修改稿中明確上海將給予激勵和支持。
長三角區域是中國革命的重要舞臺,擁有豐富的紅色資源。為了更好推進區域聯動加強紅色資源保護利用,草案修改稿首次為“長三角區域協作”單立了專章,增加了紅色資源理論研究、館際交流、文藝作品創作、紅色旅游推廣協作、紅色資源共享方面的長三角協同內容。
草案修改稿還完善了講解、研究等方面人才隊伍建設的內容,增加了檢察機關開展紅色資源保護公益訴訟的規定。
人才隊伍建設方面,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紅色資源管理單位應當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的內容,明確各類紅色資源相關管理單位的專業人員在職稱評定、學習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可以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雄烈士保護等領域開展公益訴訟。草案修改稿明確了在紅色資源保護利用相關領域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