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社局獲悉,沈陽市正式啟動援企穩崗“護航行動”。援企穩崗是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
“護航行動”執行時間
根據通知安排,“護航行動”執行時間為2018年至2021年,2016年度穩崗補貼申請時間為2018年2月1日至6月30日,2017年度穩崗補貼申請時間為201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2018年度穩崗補貼申請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以此類推,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規定時間內只能申請享受上年度的穩崗補貼。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及沈陽市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
在沈陽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補貼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沈陽市當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目標,城鎮登記失業率以當年統計公報數據為準,2016年為3.12%、2017年為3.12%;
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同時,對發展前景好但生產經營遇到暫時性困難,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在補繳后符合條件的,可發放穩崗補貼,使符合條件的企業全覆蓋。
援企穩崗補貼金額標準
根據政策規定,援企穩崗的補貼金額高達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同時對鋼鐵、煤炭、煤電、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去產能任務較重行業的企業,按70%給予穩崗補貼;
上述行業中的企業欠失業保險費但在補繳后符合條件的,可按60%給予穩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