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意見(2018-2020)》正式發布。企業可申請融資周轉資金2000萬元,政府提供貸款擔保……
這是杭州實施的新一輪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它將以真金白銀的支持,讓更多具有創新活力的科技型初創企業在杭州發展壯大。
3年培育2000家科技型初創企業
按照計劃,杭州將通過3年時間培育2000家左右科技型初創企業。具體目標為:
培育年主營業務收入超500萬元的企業500家以上,其中超2000萬元的150家以上,超5000萬元的70家以上。
培育300家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700家市級高新技術企業,1800家市級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
申報自主知識產權(含申報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新品種等)3000項以上,授權2000項以上,列入培育工程的企業均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開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市場占有率位居前列的高新技術產品。
企業可申請融資周轉資金最高2000萬元
根據《實施意見》,杭州對于科技型初創企業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財政扶持、科技金融服務、創業創新服務等三大內容。
在財稅政策扶持方面,采用直接支持和間接支持兩種方式。直接支持為創業無償資助,間接支持包括貸款貼息和投融資補助等其他政策支持。
科技型初創企業在培育期內獲得銀行貸款的,按照不超過實際貸款額銀行基準利息的50%給予貼息補助,每家企業每年可享受貼息的最高貸款金額為2000萬元,培育期間享受貼息的貸款總額不超過6000萬元。
企業在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在科技金融服務方面,對獲得專業風險投資的科技型初創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杭州高科技擔保審核后,可根據其經營情況提供不超過投資額50%的貸款擔保。
科技型初創企業在向銀行申請續貸時,經杭州市創業投資服務中心審核符合要求的,可申請使用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周轉資金,單筆申請額度一般不超過500萬元,重點支持的科技型企業可放寬,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在創業創新服務方面,科技型初創企業獲得國內外專利授權后,可按《杭州市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獲得資助。
什么樣的企業能申報?
這個申報門檻既“高”又“低”。
所謂“高門檻”,就是要求申報企業須符合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高,在技術及商業模式創新上有明顯特色;具備一定的技術與市場成熟度,生產及市場營銷計劃切實可行;市場開發潛力大,成長性好。
企業應擁有一支穩定的研發團隊,研發經費單獨建帳,研發投入占當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5%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15%以上。
申報企業須在杭州市范圍國稅局、地稅局登記、納稅,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具備企業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