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加快實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動方案》正式出臺。整套行動方案主要在七個方面實現創新突破:
第一,明確集聚造就高峰人才的重點領域。聚焦國家戰略需求和戰略目標,提出了13個上海有基礎、有優勢、能突破的重點領域。具體是:宇宙起源與天體觀測、光子科學與技術、生命科學與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與計算科學、腦科學與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船舶與海洋工程、量子科學、高端裝備與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物聯網、。
第二,建立國際通行的遴選機制。堅持引進和培養并舉、增量和存量并重,突出市場作用、同行評價,構建用人主體發現、國際同行認可、測評的高峰人才遴選機制。支持對象應具備的核心條件是: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突出成就、一般處于本領域全國前5名或國際前20名,或年富力強、活躍在創新創業一線,具有成長為世界級高峰人才的潛力。
第三,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事業發展平臺。重點是為高峰人才量身創設新型工作機構,不受行政級別、事業編制、崗位設置、工資總額限制。按需建設定制式實驗室。優先保障充足便捷的科研場地。優先使用張江科學城布局的大科學裝置。
第四,實施國際通行的工作體制。實施高峰人才全權負責制,賦予其用人權、用財權、用物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內部機構設置權;實施外部中長期考核機制,對高峰人才及其團隊采取外部第三方國際同行評估為主、用人單位年度自評為輔的評估考核模式;建立新型財務管理機制,對獲得支持的高峰人才及其團隊實行綜合預算管理;建立新型學術出國審批機制,授予高峰人才學術出國自主權;建立行政助理制度,將高峰人才及其團隊從行政事務中解放出來;支持高峰人才及其團隊招收研究生、博士后;鼓勵高峰人才及其團隊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開辟知識產權保護綠色通道。
第五,健全高峰人才及其團隊的社會保障。重點從7個方面提供系統保障,解除高峰人才及其團隊的后顧之憂,包括建立住房支持機制、實施落戶綠色通道、優先申辦中國國籍和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完善養老醫療保險待遇、開辟結匯換匯綠色通道、健全交通出行保障機制、保障配偶子女相關待遇。
第六,建立“一事一議”的實施機制。發揮用人單位主體能動作用、地區黨委和大口黨委綜合職能優勢、市人才辦牽頭統籌作用和部市(院市)合作機制優勢,共同推進人才高峰建設。
第七,建立穩定長期的經費保障機制。設立人才高峰工程建設市級專項資金,優先保障高峰人才及其團隊的事業發展費用和人員保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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