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桂發〔2018〕10號)精神,為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水平和效率,緩解當前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信貸資金投放力度。充分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優惠存款準備金率等政策工具,為轄內銀行增加更多低成本資金。確保“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縣(市、區)2018年“兩權”抵押貸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確保深度貧困地區每年貸款增速不低于全區貸款平均增速。
二、強化對重大戰略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債委會機制的作用,實行聯合授信管理。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建立優先支持機制,在規劃年度貸款目標時,優先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支持自治區“四大戰略”和“三大攻堅戰”;對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對時效性強的重大項目,優先安排審批和放款。
三、落實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進一步拓寬自治區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覆蓋范圍,將目前小企業法人貸款的風險補償優惠和支持政策擴大到個人經營性貸款中的小企業主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和放寬不良容忍度政策進一步擴大到農戶生產經營性貸款、精準扶貧貸款。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信貸審批實行單獨管理和業績專項考評,重點向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的小額分散、融資滿足度相對不足的小微企業傾斜。
四、創新信貸融資模式。鼓勵金融機構、核心(重點)企業依托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聚焦供應鏈融資,充分發揮核心(重點)企業信用等級高、償債能力強的優勢,為核心(重點)企業上下游供應鏈小微企業提供增信增資服務。擴大抵(質)押資產范圍,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排污權、收費權、特許經營權、專利權、購買服務協議、林權、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應收賬款、存貨及倉單抵(質)押等多種形式的貸款業務,提高固定資產抵押貸款折扣比例。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探索利用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助力貧困地區土地綜合整治。
五、大力發展直接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發行綠色債券、創新公司債券、“一帶一路”債券等國家重點支持的專項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融資;鼓勵區內上市企業收購兼并同行業優質企業和資產。對成功融資的企業按年度實際發行金額的1.5%給予獎勵,年內單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金融機構為廣西企業發行股票及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主承銷服務的,按年度累計發行金額的0.01%給予獎勵,每個金融機構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六、完善“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制度。2018年9月30日前,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4321”業務考核辦法。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我區政府性融資擔保“4321”盡職免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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