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山湖正式制定出臺《東莞松山湖高新區領軍人才集聚工程實施辦法》,啟動園區領軍人才集聚工程,設市級以上人才項目配套資助、園區引進特級人才資助、園區引進領軍人才資助三大資助項目。
一、市級以上人才項目:按市財政1∶1比例予以配套資助
對于市級以上人才項目配套資助,松山湖原則上按申請人獲得市財政資助總額的1∶1比例予以配套。對獲得國家、省、市三級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含配套補貼項目),國家、省、市三級財政資助金額與園區財政配套資助金額總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70%;對僅獲得市級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含配套補貼項目),市財政資助金額與園區財政配套資助金額總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50%。
二、園區引進特級人才:重大創業項目資助額度上不封頂
辦法還明確,對于確定立項資助的園區引進特級人才,簽訂5年期協議(協議期內需每年提交年度報告,協議期末需提供最終結題報告)后給予以下資助和扶持:1.對園區引進的特級人才給予6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扶持,其中首次撥付50%,待項目實施一年并形成年度報告,經驗收達到或基本達到合同約定的階段性預期目標后,撥付余下50%啟動資金;經驗收未達到階段性預期目標的,不再撥付余下50%啟動資金。2.已獲立項支持的特級人才,可在項目合同期內根據合同完成情況申請提前驗收,項目合同期內未提出驗收申請,則由園區人力資源分局在合同期滿后統一組織驗收。若驗收通過,以其營業額和稅收為主要指標,結合其高層次人才集聚、行業帶動等目標完成情況給予最高400萬元創業獎勵。3.特級人才創辦的企業入駐園區后,給予最多2000平方米、五年期的場地租金補貼,其中場地租金每月每平方米補貼額不超過40元。對項目核心技術世界領先,屬于顛覆性創新,且產業化、市場化前景特別好的特級人才重大創業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資助額度上不封頂。
三、園區引進領軍人才:設數億元人才專項資金
辦法同時提出,松山湖將每年引進10名左右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包括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業領軍人才。按照規劃,松山湖將加快建設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通過設置數億元人才專項資金等舉措,力爭到2020年,人才總量實現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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