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發布通知,就《東莞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據悉,該《辦法》由市住建局牽頭會同市人才辦、市人力資源局起草。安居政策不僅涵蓋頂尖人才、特色人才、創新人才,還惠及高技能人才、新就業人才、新入戶人才等范疇。
問題1:安居對象有哪些?
安居惠及新就業和新入戶人才
人才安居采用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形式。其中,實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貨幣補貼包括向人才提供綜合補貼、購房補貼、租房補貼、租金優惠等。
《辦法》顯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或具有大專學歷或中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被列入市人力資源局的緊缺專業人才目錄,且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的各類人才,以及符合學歷、技能等條件在我市創業的人才,屬于人才的范疇,可納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適用范圍。
其中,不乏頂尖人才、特色人才、創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新就業人才、新入戶人才等類型人才的安居政策。各類人才以及夫妻雙方均符合人才安居條件的,除享受創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綜合補貼政策外,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享受市本級人才安居優惠政策。
問題2:如何規劃布局?
重點加強創新平臺和創新節點人才房建設
各園區、鎮街可根據自身實際組織編制人才住房建設規劃?!掇k法》提出,人才住房的規劃布局將重點加強松山湖、濱海灣新區等廣深科技創新走廊核心創新平臺以及中子科學城、水鄉新城等創新節點的人才住房項目建設。
政府主要通過新供應用地建設、新供應用地項目配建、城市更新項目配建、各類存量房源盤活等4種方式投 資籌集建設人才住房。其中,新供應用地建設的項目重點布局在房地產市場或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較為滯后的重點產業園區周邊區域。
此外,招拍掛出讓的住宅用地應配建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積10%的人才住房。在此基礎上,探索限地價與競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結合的招拍掛方式,進一步提高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社會力量籌集建設的人才住房項目,在符合集約用地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予以適當提高容積率,并納入綠色通道,加快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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