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聚集和發揮高層次人才的作用,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政策合理引導的高層次人才激勵機制,促進產業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資金安排和扶持范圍
1.設立“高層次人才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2.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的重點產業包括: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智能語音)、、大健康、機器人、新能源、節能環保、公共安全等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
3.重點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包括:
(1)國內外頂尖人才和領軍人才。
(2)國家、省、副省級以上及省會城市重大科技獎項主要完成人和國家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市級一等獎及以上)。
(3)國家、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重大人才工程(計劃)入選者,外省副省級以上及省會城市“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入選者。
(4)在海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金融機構,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擔任高級職務兩年以上的人才。
上述人才的能力、實績和貢獻經認定符合要求,并與所在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高新區工作時間6個月以上。
4.人才機構是指在高新區注冊或開設分支機構,并正常開展業務的社會人才服務機構。
5.本政策支持的企業和單位,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
二、扶持政策
(一)鼓勵人才創新創業。
6.開展“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建設。
(1)鼓勵引進具有國際一流水平、處于國內領先地位、能夠引領高新區產業發展并帶來重大社會經濟效益的創新創業團隊,依據項目質量、產業化前景和相關資助協議,分類、分階段采取創業資助、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借轉補”、貸款貼息、政府獎勵等方式,給予總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扶持。設立人才基金,對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企業給予政策性股權融資支持。
(2)鼓勵企業依托高新區重點產業、重點項目設立創新創業團隊。高新區每年評選出一批在科研、技術上處于國內先進水平,對促進高新區產業發展有重要作用和重大影響的“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每個團隊最高不超過60萬元的創新創業一次性資助,資助資金分3年兌現。評選出的項目團隊及帶頭人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人才項目。
7.鼓勵高層次人才來高新區創業。
(1)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在高新區創辦企業,給予創辦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此條政策要求創業人才是企業的主要股東且占公司股份不低于20%。獎勵資金在創業企業實現銷售收入后予以兌現。
(2)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在高新區創辦企業,租用高新區生產研發用房的,按實際租用面積(最多不超過1000 m2),采取“先交后補”方式,給予最高每月25元/m2的房租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3)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和外籍專家來高新區創辦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項目的,給予10-2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支持,租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加速器生產研發用房的,按實際租用面積(最多不超過200 m2),采取“先交后補”方式,給予最高每月25元/m2的房租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8. 支持“合創之星”創新創業。對當年獲得創新創業大賽獎項(國家、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市級一等獎及以上)的高新區企業、帶獲獎項目(兩年內)來高新區創辦的企業,或獲得高新區“合創匯”活動第一名的創業企業,經認定為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方向、創新意識突出、創業效應良好的優秀項目,授予“合創之星”稱號,并給予企業5-30萬元的創新創業一次性資助。
9.支持龍頭企業引領創新創業。支持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高端人才創業。在上述機構工作2年以上且擔任高管職務或核心技術骨干的人員來高新區創辦企業,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經認定后按照A類、B類、C類三個層次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創業資助。
(二)鼓勵人才引進。
10.鼓勵引進高層次人才。從區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年薪50萬元以上的人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創新創業效應良好的,給予單位10萬元/人的一次性獎勵。
11. 鼓勵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列入柔性引才目錄,且用人單位支付薪酬高于5萬元的高層次人才,按照實際支付薪酬3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個單位年補貼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三)鼓勵人才培養。
12.鼓勵開展高級管理人才研修。鼓勵企業以高新區重點產業領域為重點,組織承辦行業領域的高級研修班,培養高層次、急需緊缺的專業技術人才。經高新區批準舉辦的高級研修班,給予每班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培訓補貼。
13.鼓勵創新創業青年成才。由高新區推薦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工程)的,給予20萬元/人的獎勵。新入選合肥市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并通過年度考核的,給予其所在單位合肥市撥款額1:1的一次性資助,分2年兌現。
(四)支持平臺載體引才育才。
14. 鼓勵平臺載體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區內高校院所、創新型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平臺載體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入區創新創業且效應良好的,給予平臺載體2萬元/人的引才一次性獎勵,每個平臺載體年補貼總額最高50萬元。
15. 鼓勵“以才引才”。支持掌握相當數量高端人才及項目信息資源的單位或個人為高新區招才引智,按照雙向約束原則,對通過年度考核的給予5萬元/年工作經費,并根據引才成果給予1-5萬元/人的引才獎勵。
16. 鼓勵平臺載體培養人才。鼓勵高校院所、創新型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平臺載體創辦“創客學院”,對經申請備案且收效顯著、影響力大的的創客培訓,給予平臺載體擁有單位不高于實際支出金額50%的師資補貼,每個單位年補貼總額不超過30萬元。
17.打造國際化學術交流平臺。支持著名學術機構、學術組織在高新區發起、組織學術論壇,經審核備案的,按照雙向約束原則,給予組辦單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貼,上述學術論壇落戶高新區成為永久性會議基地,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優化人才發展環境。
18.新入區重點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或高級管理人員年薪30萬元以上的(限名額),且所在企業產值(營業收入)、研發投入和企業用工(任二項)同比增長20%以上,按照雙向約束原則,給予企業一定比例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人/年的人才補貼,每家企業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5年。
19. 鼓勵上市公司通過股權激勵方式留住核心人才。對上市公司通過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方式引進和激勵高層次人才或核心管理人員,經高新區備案按照雙向約束原則(企業收入、研發投入和稅收,任兩項同比增長15%以上),給予企業按照最高不超過激勵對象登記日股票價值10%比例的人才補貼(限名額,不超過10人),專項用于引進和激勵人才,分年支付,每家企業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5年。
20.人才安居補貼。
(1)新引進入區人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分別按照高層次人才3萬元/人,博士、正高職稱2萬元/人,35歲以下碩士或高級職稱、畢業三年內“雙一流”本科、技師職業資格1萬元/人,給予首次入區安居補貼。
(2)在合肥市暫無自有住房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購房補貼、租房補貼、入住“人才公寓”三項優惠政策中的一項。高層次人才在合肥市購買住房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選擇租房補貼的,每月最高補貼2500元,補貼期不超過3年;高層次人才可優先租住高新區人才公寓,按照實際租用面積(不超過100 ㎡/人),給予全額租房補貼,補貼期不超過3年。
本條款與市、區其他同類政策從高不重復享受,補貼資金須按規定程序全額撥付到人才的個人銀行賬戶。
21.開辟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務。
優先為入區工作的高層次人才辦理合肥市常住戶口調動手續,協助推薦其配偶就業。其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享受開發區戶籍人口待遇,尊重其意愿由區教育部門協調推薦到區內公辦學校就讀。為高層次人才提供醫療保健便利,每年組織參加一次不超過2000元/人的健康體檢,組織參加一次外出休假療養活動。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于國際學校的,給予每名子女每個學年補助1萬元,每個高層次人才享受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附則
22.對科技含量高、投資總量大、產業關聯度高、對全區經濟拉動性強的項目,可提高政策支持力度或通過基金等方式給予支持。
23.本政策與區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具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等不享受本政策;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24.本政策由人事勞動局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
25.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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