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發出《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在放開落戶、人才獎勵、保障住房等方面提出諸多利好政策。
給予引進博士和優秀碩士、本科畢業生落地獎勵。對經認定納入福州市“引進培養千名博士”人才計劃的博士研究生,與企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落地后給予30萬元獎勵,分三年等額發放。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國家級研究機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來榕工作,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給予碩士每人3萬元、本科每人1.5萬元人才獎勵。
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對經認定納入福州市“引進培養千名博士”人才計劃的博士研究生,可承租酒店式人才公寓,所需租賃費用由政府、用人單位、人才各承擔三分之一。符合《福州市創業創新人才住房保障辦法(試行)》的緊缺急需專業碩士畢業生,經認定后可享受每月2000元租房補貼(共發放三年),或申請購買福州市人才共有產權住房,享受100萬元住房產權份額。符合條件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按市場平均租金的60%確定。符合條件的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申請社會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按市場平均租金的70%確定。
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重點領域基層一線建功立業。對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應屆畢業生到濱海新城中國東南產業園區相關企業、科研機構工作,與企業或科研機構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落地一年后分別按本科1000元/月、碩士2000元/月、博士3000元/月發放交通補助(每家相關企業、科研機構獲取補助人數累計最高100人),該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引導高校畢業生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招聘千名“一懂兩愛”村務工作者計劃,打造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村務工作者隊伍。根據省里統一部署安排,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5%的職位,定向招錄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及退役大學生士兵。
同時,《通知》提出,著力抓好創新創業優惠政策落實。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福州市創業可享受最長2年、不超過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創業租金補貼。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創業納稅所在地縣(市)區財政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
此外,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來榕落戶限制。符合年齡、學歷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不再作為落戶條件。高校畢業生可根據自身意愿,自行選擇在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就業單位集體戶、就業和人事人才中心集體戶落戶。